他在柳如煙身上舍得化精力。錢化得不多,隻給了她十萬元錢,那是一個月的私人醫生費。
他以這個名義給錢,柳如煙才收下。
對柳如煙,他是動了真心的,他最想得到的東西,柳如煙堅決不給。
高盛昌很生氣,感覺柳如煙對他不真心,也隻是想他錢財而已。所以今天,他要跟她攤牌。實在不行,就強迫她。
強迫不成,就放棄她,再找新目標。
柳如煙被他帶火的目光盯得渾身燥熱。
“你五六年都忍了,就不能再忍一忍嗎?”
柳如煙不敢看他,隻得垂目嘀咕:
“我想,堅持半年,最多一年,我就能跟他離婚。我聽說,離居半年,我再起訴離婚,法院就會判離。我已經跟他分被睡了,這應該算離居吧?”
高盛昌解釋說:
“不住在一起,才叫離居。同床各被,不算離居的。而且要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再離居半年,法院才能判離。”
高盛昌離過婚,有這方麵的經驗。
柳如煙沉默。
高盛昌不高興地說:
“你為什麼把這事,非要跟婚姻聯在一起?現在哪對有情人,不是先上床後結婚的?”
柳如煙噘著嘴,輕聲嘀咕:
“我不想這樣做,我怕。”
她不想提前失身於他,一是還沒有真正了解他;二是怕一失身就掉價,高盛昌得逞後反而看不起她,甩了她;三是萬一離不成婚,孩子不像他爸,影響太大。四是她還很在乎自己的名聲。
高盛昌提高聲音追問:
“你到底怕什麼?”
柳如煙不敢把這四個理由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