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收兩百元不算貴,起碼我能承受。”
郝建拿出一本厚厚的記錄本,再拿起一支筆說:
“你說一下你的情況,包括你的年齡,職業,什麼時候開始有精神病?多少時間發一次病?等等。”
“嗯,我知道。”
女患者態度的認真起來,也有些緊張:
“要替我們保密,所有信息都不能外傳。”
郝建說:
“這是最起碼要做到的。你看,你剛才一走進來,我們就把門關上。”
“這樣我就放心了。”
女患者開始說她的情況:
“我叫劉麗穎,今年二十八歲。我是一個樂隊的音樂製作人,已婚,有個兩歲的女兒,所以不能去精神病院治病。”
郝建在記錄本上記錄著,說:
“你的病算是很嚴重的。”
劉麗穎臉上飄起愁雲:
“為這事,我們吵得快要離婚了。”
“郝醫生,你看我是哪一級?”
郝建說:
“你交四萬元保證金,病根治,就不退;沒有根治,兩個月內再發,我把錢退給你。”
劉麗穎說:
“那就簽吧,我交錢。今天晚上,先給我做一次。”
郝建說:
“好的,你是開車來的吧?今天晚上要做的話,現在是九點鐘,要做到十一點鐘才能結束。”
劉麗穎說:
“我開車來的,晚一點不要緊。”
郝建把寫好的協議書樣本打兩份,遞給劉麗穎看。劉麗穎看得很認真,覺得沒有什麼意見,就在上麵簽字。
她沒有猶豫,就用支付寶往郝建的銀行卡上轉了四萬元錢。再交兩百元現金。郝建給她開了一張四萬元的押金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