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證據,找誰去交涉?
這天下午,突然來了四個人,到雪豹集團總部查賬。兩男兩女,非常神秘,查得格外細致。他們也不說什麼,隻說是稅務係統來例行檢查。
他們在一大摞賬冊裡,在密密麻麻的數字中,發現三張虛假的增值稅發票。
他們有備而來,一來就查出問題。
這是集團總部計劃賬務部前部長李小明犯罪下的罪行。公司裡誰也不知道,李小明應該罪加一等。
稅務係統的人卻說,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行很嚴重,發案額高達五千多萬元,要給他們開出高額罰單,還要把法人代表抓進去。
“什麼?”
慕如煙如聞驚雷,臉色劇變。
雪豹集團的法人代表是她爺爺,爺爺身體不好,怎麼能把他抓進去?那不是要他命嗎?
“這是李小明犯下的罪行?我們都不知道。”
慕如煙爭辯說:
“我爺爺年紀大了,平時不來上班的,怎麼要抓他?”
帶隊的中年男人說:“這是規定,誰叫他是法人代表呢?”
慕如煙要請他們吃飯,他們不肯;要給他們送禮,他們不要;讓他們出解決問題的主意,他們搖頭不語,隻是秘密地笑。
“你們作準備吧,等著抓人。”
四個男女丟下一句話,神秘地走出總裁室,開著車子走了。
慕如煙呆坐在那裡,半天沒有反映過來。
她不敢打電話告訴爺爺,怕嚇著他。
她走到大姑慕小芬辦公室門口,對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