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擁有趙氏集團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是唯一的大股東,不需要經過趙嵐的同意就可以擁有公司的決策權。
這是鄭家留得一個很好的後手。
聽到這話的趙嵐臉色陰沉到了極點,她最擔心的問題還是來了。
本來在公司成立的時候,趙嵐擁有趙氏集團一半的股權,也就是百分之五十,但後來被鄭家一點點的吞噬,如今隻剩下可憐的百分之三十。
“那你們也最好不要忘記了,同股不同權,雖然我隻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但我依然還擁有百分之五十的決定權。”
“早就知道你們鄭家會過河拆橋,看來你們還真是不要臉到了極致。”趙嵐沉聲道。
就因為提前預知到這些,趙嵐方才故意留了一手,她可不是軟綿羊,那麼輕鬆就讓他們拿捏了。
鄭家那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僅限於公司的市值和分紅等方麵所擁有的權力,真正的決定權,一半依然掌握在趙嵐手上。
“那又怎樣?如今我們已經把手裡的股權全部賣給了劉首富,你覺得你是劉首富的對手嗎?”鄭大風聽後先是一驚,隨即冷笑連連。
如今要對付趙嵐的可不是他們,而是林城首富劉家棟。
所以,就算趙嵐擁有百分之五十的決定權也沒有用,根本不可能會是劉首富的對手。
“嗬嗬,趙嵐,你的商業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不過趙氏集團我已經擁有一半的決定權外加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你要是識相點的話,就乖乖的把剩下百分之五十的決定權交給我,我也不會虧待你,給你一個億收購你手裡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劉家棟一臉邪惡道。
堂堂林城首富,身家上百億,對付一個小小的趙嵐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情。
隻是一個億的價格,還真的是夠不要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