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二,二十萬?
鄭月娥人傻了。
他不過才借了一萬八而已,哪來的二十萬?
“你們這是搶錢啊!”
“哪有這麼多?”
鄭月娥一臉的不可思議。
“多麼?”
那青年冷笑道:“已經夠良心的了,你看看彆人家的高利貸,動輒百萬起步!這還是我們鹽幫親民的結果,廢話少說,拿錢,否則,廢你一條腿!”
“放肆!”
這個時候,林月站了出來。
她看不下去了。
“小妞,這不管你事,彆給自己找不自在。”
青年怒衝。
“這是我媽!”
林月指責道:“放高利貸,你們這是在犯法你們知道麼?信不信我馬上報案?”
“報案。”
聽到這話,那青年直接就笑了。
“你們笑什麼?”
林月問。
“笑你很天真,案你經管報,真要來一個人這二十萬我不收也行。”
青年獰笑。
林月氣急,直接一個電話打給巡查府。
囂張!
太囂張!
這些人還有沒有王法,有沒有法律意識?
嘟嘟嘟。
電話響了兩下,很快有人接通。
“您好。”
“巡查府麼?我要報案,合頁鎮,有人放高利貸。”
“抱歉,您打錯了。”
“嘟嘟嘟。”
說著,對方就掛了。
林月人傻了,她不死心,又一個電話打了過去。
嘟嘟嘟。
對方乾脆不接了。
青年冷笑道:“打完了沒,打完了該談正事了,二十萬,一分不能多,一分不能少,就今天!”
“你,你們!”
林月急了。
她真沒想到,連巡查府都對此事不聞不問!
“實在不行,拿這小妞抵債也行啊,正好米總的夜總會還缺人,放一個月,估計能回夠本。”
那青年提議道。
“滾!”
林月怒斥。
“那就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