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2 / 2)

沒錯,就是半夏自己發財。

之前水泥的事情,因為事關理縣的建造,連城墨是厚著臉皮把水泥作坊納入了縣衙名下,但也承諾過若是日後能賺錢的話,會給半夏一部分分紅。

隻是,水泥那邊到現在還是供不應求,建造理縣的量都生產不夠,根本沒有多餘的賣出去。

但是玻璃不一樣,打一開始連城墨就把這作為半夏的私產,是屬於半夏個人的。

並且為此還從武器鍛造那邊掉了幾個學會製作玻璃的學徒給了半夏,如今的玻璃作坊早就不是那個需要依靠借人才能做,連個房子都沒有的三無產品。

連城墨給半夏專門撥了塊地方建造了一個玻璃作坊,房契地契還有工人的身契都在半夏的名下。

所以說,連城旭做不了玻璃的這個主,這事必須得半夏同意才能成。

但為什麼連城旭又這麼積極來促成這件事呢?

嘿嘿,這城裡的各家作坊店鋪,每年每月都是要交稅的,之前半夏那玻璃作坊一直是為縣衙服務,收錢也是象征性收一點,連城旭自然不好要稅款。

但若是能幫著祁姑娘把玻璃賣出去,那豈不是就能正常收稅了?

不得不說,連城旭這副城主也不是那麼好當的,他管著整個縣城的民生,這玩意兒可不是那麼好管的。

就好比之前為了控製城裡百姓跟投靠的難民,前期花出去的糧食跟銀錢那都是連城旭從自己腰包裡掏出來給墊上的。

雖然縣衙這邊也有寫了欠條給他,但是那欠款可是至今未還呢,理縣看著運轉正常,但其實府庫裡很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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