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的話實在太難聽了,即便宋文渝已經知道他們不心疼自己,還是覺得刺耳。
她從小就知道父母不疼她,她也沒在父母身邊呆過一天。
那時候超生要罰錢,否則上不了戶口。
李美芳生了大姐,一直想要個兒子。
可第二胎生下了她,原本李美芳是想要把她扔了,是奶奶舍不得,帶她回老家養著。
在她人生的前十八年裡,見到父母的次數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後來她大學畢業,出來工作掙錢了,他們才記起有自己這麼一個女兒。
要不是因為奶奶病重,她為了成全奶奶的心願,是不可能跟他們和解的。
“你們什麼時候養過我了,我從小是奶奶帶大的,就算要儘贍養義務,我也是養奶奶。”
李美芳一手叉腰,一手指著她的鼻子罵,“行呀,你現在出息了,敢用這種口氣跟我說話。
我是你媽,你不養著我你想養誰,從這個月起,你交給家裡的生活費再加三千塊。”
“不可能,我沒錢。”
“沒錢,你糊弄誰呢,給你奶奶存了二十萬,讓你交點生活費,你就說沒錢,你故意的吧。”
“我奶奶養了我,送我上學,你給了我什麼?”
李美芳氣得五臟六腑直冒黑煙,“我給了你命,有本事你把命還給我。”
宋文渝死死地盯著她,目光冰涼又冷漠。
她也就欠她這條命了。
宋國梁見她們吵成這樣,站出來和稀泥,“你們怎麼吵成這樣,都是一家人,有什麼好吵的,都消消氣。”
她爸總是這樣,每次李美芳偏心宋光耀,對她冷漠以待,他都高高掛起,當做看不到。
每次爆發矛盾,他就站出來和稀泥,勉強維持表麵的平和。
就是因為他這種態度,李美芳才越來越過分。
這次奶奶生病,宋國梁甚至聽李美芳的話,不想送她去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