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靖拿著菜單,點了兩個菜,把菜單遞給傅征,“傅律,你來點。”
傅征添了三道菜,宋文渝也點了兩道菜,一共就有七道菜了。
宋文渝把菜單送給服務員,聽宋文雅跟趙靖的對話。
這一聽她才知道宋文雅現在住的房子,是張誌強的婚前財產,根本沒有寫宋文雅的名字。
他名下還有一輛十幾萬的車子,但張誌強有多少存款,宋文雅並不知道。
這也就意味著,要是張誌強聽到風聲,完全可以轉移財產,到時候宋文雅連一毛錢都分不到。
而且宋文雅沒有工作,法官會考慮孩子的成長環境,很大概率會把孩子判給趙誌強。
除非她能在短時間內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保證自己有條件給孩子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所以綜合考慮,最好的辦法是不走法院,讓張誌強直接到民政局離婚,同意把孩子交給宋文雅撫養。
這事幾乎是不可能的。
雖然張母不喜歡照顧孩子,可張東奇畢竟是張誌強的兒子,他們不可能會答應把孩子給她。
宋文雅為難道:“他們家肯定不會答應。”
趙靖給了她一個建議,先去跟他們談一談,要是他們不答應,她先不離婚。
她可以先找工作,讓自己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同時查清楚張誌強的存款有多少,都有什麼收入來源,存在哪張卡裡,等離婚的時候,才能爭取到更大的利益。
宋文雅很想離婚,可她的情況確實如趙靖說的,現在離婚並不是最優選擇。
“那我......我能搬出來住嗎?”
“這個倒是可以,法院會根據分居時間的長短,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宋文雅點點頭,“那就好,我已經搬出來了,要是這樣我就不搬回去。”
她正好不想見到他們一家人。
可她能去哪兒呢,娘家肯定待不了太久。
宋文雅皺緊眉頭,這會兒根本不知道何去何從。
娘家不幫忙,讓她在離婚這個事上特彆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