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是法院的事,我們這不是還有人情往來嘛。
那些錢相當於她從你們手裡搶的,拿在手上她就不覺得良心不安?
你跟你二妹的關係好,你好好跟她說說,說不準她會願意分你錢呢。
咱們不要多的,要個幾十萬總可以吧。
你想想,要是有這些錢,咱們可以給孩子上好的補習班,給孩子提供好的環境,孩子以後成才的機會不是更大嗎。
我這麼做可不是為了自己,我為的是你跟孩子考慮,你自己好好想想我說的對不對。”
張誌強說的這一點,深深戳中宋文雅的內心。
她可以自己過得苦點累點,但是她不想委屈自己的孩子。
要說她一點沒想過拆遷款的事,那是騙人的。
那麼大一筆錢,誰能不心動。
可這麼多年來,都是宋文渝照顧梁奶奶,她沒出一分錢。
梁奶奶生病住院,也是宋文渝出錢出力,還找了關係,把梁奶奶送到那麼好的療養院去,花了不少錢。
都說癌症的治療很花錢,誰也不知道梁奶奶的後續治療,會花多少錢。
錢拿在宋文渝手上,她不敢說宋文渝會把所有錢,都花在梁奶奶身上,但她絕對會把絕大部分的錢,用來給梁奶奶治病。
要是他們把錢分了,奶奶治病急需花錢,又有多少人願意掏這筆費用。
想通了這一點之後,宋文雅完全不羨慕了。
再說自己從張家搬出來以後,宋文渝幫了她多少忙,又是借錢,又是給她找活兒乾。
可以說要是沒有她,他們母子三個已經流落街頭了。
宋文渝對她這麼好,要是她還算計宋文渝手上的錢,她還能算人嗎。
“張誌強,我就說你怎麼會突然來找我,原來你打的是這個主意。
你死心吧,我不會去找二妹,我也不會讓她分錢,你彆再來找我說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