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2 / 2)

譚捕快和張捕快對視一眼,也跟了上去。

到地方就見兩個人暈倒在地上,上前檢查就見他們的胸口有腳印兒。

再一摸胸口,好嘛,骨頭斷了。

“快去請大夫,務必把他們救活。”

“另外,你把賣身契拿出來!”

譚捕快對老鴇道,老鴇連忙命人去請大夫,又去拿賣身契。

賣身契拿來遞給兩人,兩人一看臉色就變得古怪起來。

因賣身契上寫的名字是柳桃,不是柳杏兒。

崔縣令派人去調查過,柳氏叫柳杏兒。

柳桃是柳杏兒的堂妹。

難道是他們自己搞錯了?

還是報案的那個沒說清楚?

“這份賣身契,我們要拿回去當證物,他們兩人醒來之後,你立刻派人來通知我們,我們要來問話!”

老鴇還能咋整?

隻能應下。

譚捕快給老鴇打了個收條,就帶著賣身契走了。

他們趕回縣衙之後,衙役就對兩人道:“找人的案子撤了,那人說是誤會,他嫂子去找茅房去了,然後路邊的人騙他,他信了。”

譚捕快張捕快:......

他們還是去找縣令,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一遍。

催知義挑眉。

有點兒意思。

“春香樓的打手隻被人踢了一腳就斷了胸骨人事不省?”催知義問。

“回稟大人,的確如此。”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