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你的意思是說,這監控有問題?”何馨第一個反應過來。
苑和誌就說道:“對啊,你們看那畫麵都是重複的,一點變化都沒有,好像被人做了手腳!”
“所以說,凶手當時一定在那裡,不然他根本就不用去破壞監控的!”我說。
“可是現在找不到了,爸爸,看來你的推理應該是正確的,隻是現在沒有辦法證明了,不過當時走廊上會不會有目擊者呢?”
這就要再次去酒店了,我和高明強互相對視一眼,大家都不想走,但現在酒店是我們唯一還能去調查的地方。
離開警局,我們開車到達了酒店後,來到樓上的長廊,我站在上麵觀察二樓大廳的視線,發現在靠近走廊的南邊一處花瓶的背後,能看清楚爆炸的整個畫麵。
我假裝自己就是罪犯,在這裡模仿偷窺的動作,結果發現花瓶有人挪動過的痕跡,我在地上撒了一下海藻灰還有黃酒,在兩者的結合下,地上的移動痕跡更加明顯了,另外還有一個鞋印!
因為花瓶的底部遮蓋,鞋印並沒有被其他鞋印覆蓋。
我連忙拍攝了照片,高明強豎起大拇指說道:“何組長,還是你觀察仔細啊!”
“這隻是痕檢員的工作不夠認真而已,下次注意了!”
“我知道的,凶手當時真的是在這裡觀察下麵的嗎?”
“很有可能,就算沒有監控拍攝到,兩邊都是洗手間,說不定就有人看到的,但如果是客人,現在大概找不到了。”
我們隻能問一下清潔工還有這裡的一些服務生等等,但他們都表示沒有注意,這個線索暫時隻能放下了。
回到警局,我們隻能把那收集的鞋印交給技術組。
經過比對他們說這個鞋印是一種安踏運動鞋留下的,鞋碼為41,所有者應該是一名身高為一米八的男性,體重100斤,這家夥應該比較瘦弱,由於鞋跟的位置重壓麵和受力點偏後,技術組的人認為,當時男人背後應該背著什麼重物。
難道背的是,男人隨身攜帶的作案工具?
暫時不能做出結論,而安踏這種運動鞋到處都可以買到,想調查出他的主人,是不現實的。
案子就這樣膠著了,懲罪小組的人累的不行,我讓大家彆糾結,暫時該去休息的去休息,吃東西的吃東西,我自己卻繼續加班看監控或者看死者的一些資料。
實在累了,這才趴在自己的辦公桌上眯上一會。
大晚上的,不知道應該調查什麼,我站起來打了杯咖啡給自己提提神,又吃了一塊檳榔,我雖然不怎麼喜歡吃,但聽人說這個玩兒提神效果,我就吃了一塊試試。
果然一下口,人就精神多了,就是喉嚨的位置有點卡住一樣,等到我稍微舒服一點後,辦公室外有人敲門。
我打開門就看到劉雨寧站在門外:“要查的都複查幾遍了,就是沒有效果,這案子暫時先掛起來吧!”
“掛不了的,我覺得那人肯定會很快就繼續作案!”
“哦?你彆烏鴉嘴啊!”
“不是我烏鴉嘴,這種類型的罪犯,他自以為很聰明,而且是世界審判者,他會看到很多那種很陰暗的家庭,然後去結束他們的生命,當然具體他什麼時候作案我肯定不知道,但應該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