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個沒得到肉的,尤其是蘇滿倉和胡山兩家,眼紅的不行,非得說山上的野味是大家的,不能隻分給那幾家。
這個說法同樣得到了陳猛的認同。
村長不愛聽這話,反駁道:“有本事你上山的時候遇見頭野豬試試。還說野味是大家的,去年你蘇屠夫上山捉到黃羊的時候,怎麼不說拿出來給村裡人都分分?”
蘇屠夫囁嚅道:“黃羊是我自己捉的,可今兒個這野豬卻是它自己跳下山來撞死的,這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牛大爺道:“要不是這幾個孩子下山傳信,就看這兩頭野豬掉下的地方,在這裡被狼啃光了也沒人知道。”
“就是,功勞還是這幾個孩子的,得虧他們看見了,不然白白便宜野狼了。”其他人也附和道。
陳猛沒說話,眼睛一直盯著嘉寶兒腳上的小豬仔。
對著小豬仔咯咯了兩聲,小豬仔根本就不搭理他。
他眼珠子一轉。
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讓他們好過。
“這四隻小豬仔也是這群孩子的吧?人這麼多可怎麼分?我說句公道話,總不能全都歸了我哥家啊。”
話音落下,眾人看向他的眼神都不好了。
胡大壯先從人群裡站出來,大聲對陳猛道:“小豬仔隻認寶姐當主人,我們沒那個本事領走,自願都給寶姐,要你管?”
啥?
自願給?
那意思就是甘心不爭?
呸。
一群傻子。
蠢貨。
陳猛恨恨地在心裡罵著,腦子一愣怔,“寶姐?”
“哈,”他嘲笑道:“一群大孩子,叫一個乳臭小娃娃寶姐,也不怕家裡祖宗不高興,嘖嘖。”
眼睜睜看著彆人分肉,他連骨頭都沒有。
他不痛快,那就說句話惡心惡心他們,總之彆人也彆想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