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個沒得到肉的,尤其是蘇滿倉和胡山兩家,眼紅的不行,非得說山上的野味是大家的,不能隻分給那幾家。

這個說法同樣得到了陳猛的認同。

村長不愛聽這話,反駁道:“有本事你上山的時候遇見頭野豬試試。還說野味是大家的,去年你蘇屠夫上山捉到黃羊的時候,怎麼不說拿出來給村裡人都分分?”

蘇屠夫囁嚅道:“黃羊是我自己捉的,可今兒個這野豬卻是它自己跳下山來撞死的,這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牛大爺道:“要不是這幾個孩子下山傳信,就看這兩頭野豬掉下的地方,在這裡被狼啃光了也沒人知道。”

“就是,功勞還是這幾個孩子的,得虧他們看見了,不然白白便宜野狼了。”其他人也附和道。

陳猛沒說話,眼睛一直盯著嘉寶兒腳上的小豬仔。

對著小豬仔咯咯了兩聲,小豬仔根本就不搭理他。

他眼珠子一轉。

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讓他們好過。

“這四隻小豬仔也是這群孩子的吧?人這麼多可怎麼分?我說句公道話,總不能全都歸了我哥家啊。”

話音落下,眾人看向他的眼神都不好了。

胡大壯先從人群裡站出來,大聲對陳猛道:“小豬仔隻認寶姐當主人,我們沒那個本事領走,自願都給寶姐,要你管?”

啥?

自願給?

那意思就是甘心不爭?

呸。

一群傻子。

蠢貨。

陳猛恨恨地在心裡罵著,腦子一愣怔,“寶姐?”

“哈,”他嘲笑道:“一群大孩子,叫一個乳臭小娃娃寶姐,也不怕家裡祖宗不高興,嘖嘖。”

眼睜睜看著彆人分肉,他連骨頭都沒有。

他不痛快,那就說句話惡心惡心他們,總之彆人也彆想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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