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敢不敢再狠點!
精神病院都不敢收治他那號人。
簡直是瘋批中的瘋批!
“徐律師,這個字我是不會簽的。”
我將黃宣紙朝對麵推了推,“麻煩您轉告孟欽,在我看來,它跟賣身契沒什麼差彆。”
最嚇人的是它開完光了!
當小孩子過家家鬨著玩呢?
隻要我簽完字,那就等於畫押了。
回頭這婚書一燒,在天道眼裡我和孟欽就是訂下終身了!
不提我日後能否背叛他,這本身就跟我自己燒過的發願文相悖!
先祖要是收到這份婚書都容易下來圈踢我,乾啥玩意兒,你一天一出兒的,一會兒說不婚不配,一會兒又要跟人家風雨同舟,不離不棄,你拿俺們這群先祖當禮拜天過啊!
再者就我目前這螢光縹緲的前途,簽這種婚書是想盼著他不得好死嗎?
“謝小姐,您先不要著急下定論。”
徐律師並無驚訝,“孟先生也說了,您隻是外表看起來很柔弱,個性其實非常倔強,若是您拒絕簽字,那也在他意料之中,他願意再給您幾天時間考慮,等到您想通......哎!”
撕拉~!
我直接將那張鬨眼睛的黃宣紙給撕碎了!
神經病!
他瘋透了我還沒到那程度!
發這種毒誓他是覺得自己命硬嗎?
老實講,這婚書但凡換個人寫給我,我都有可能為了脫身先假裝同意。
簽唄!
我就簽謝萬螢。
日後跟你婚約生效的也是謝萬螢,那跟我謝螢有啥關係?
反正你愛找誰找誰,愛哪告哪告,我就不認了能咋滴!
畢竟我在這裡是待夠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