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給蘇清歌回了條短信,我扯起被子便蒙頭大睡。
沒關係,不管我能不能睡著,周公都會讓我睡著,不管我難不難過,日子都會照常過。
孟欽還真如蘇清歌所說的那般,實打實的表現了幾天。
之前他八點前就會出門,現在他會在書房處理會兒工作,接近中午才出門去公司。
晚上也是早早地回來,若是我在樓上忙自己的事,他換完衣服還會係著圍裙給我做晚飯,一整個居家好男人。
我自然也很上道,在他出門時會送他到院子裡,幫他整理下大衣,或是正一正他的領帶。
反正我這妻子眼裡得有活,哪怕他領帶不需要我去正,我都比劃兩下,表現得那是相當的溫柔。
晚上他要是做了晚飯,我也不會像他駁我麵子似的視而不見。
咱該吃就吃,畢竟他做餐食很合我口味,我沒必要跟自己的胃過意不去。
除此之外,我們依然沒有交流,日常溝通純靠眼神和默契度。
這方麵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作為新婚夫妻,我們倆卻把日子過成了老夫老妻。
能相望無言的坐在一起吃著飯,互相也沒有什麼置氣或是尷尬感,像是純粹為了吃飯而吃飯。
貌似是話都嘮儘了,也不用再給對方提供什麼情緒價值。
隻需在外做做門麵功夫,互相給點麵子,打打配合。
等到房門一關,一切就都跟死水無異,起不了半分波瀾。
我倒覺得還不錯,當沒了期望,也就談不上什麼失望,從中亦算是了卻了一份念想。
甭管他是不是做戲給蘇清歌看,甭管他吃的是不是我做的飯,我都圓了跟他共進晚餐的心願。
就這樣風平浪靜的過了一星期,我前腳剛送他出門,後腳就收到孟欽發來的短信。
他說晚上有應酬,要參加個酒局,得很晚才能回來,讓我自己吃飯。
我看著短信笑了聲,下意識的看了眼日期,十一月三十號。
演的終歸是演的,他都沒說堅持演到十二月,到十一月的最後一天就堅持不下去了。
而且這應酬還升級了,可是看不吃素了,都參加起酒局了。
喝吧!
喝出酒精肝就舒服了!
最好再找些女人作陪,讓上回的朱砂烏龍變成真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