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應該能猜到局裡召開這次全體警員會議的初衷了,今天我們就是要通報這一起案件,由我和韓科長在各位同誌麵前做檢討!王現全殺人案最開始是我帶著韓科長偵辦的,幾年過去了,我們鬆懈了,讓犯罪人再回來家鄉,並有了新的犯罪機會,還讓他借著機會偽裝了新身份,然後順利逃脫法律製裁十幾年!”
“有的知道並參與這個案件的同誌可能會講,王現全和他哥哥王現真是雙胞胎,兩個人容貌、體格沒有任何差彆,就連DNA鑒定技術都無法分辨兩人身份,並且兩個人又沒有同時出現過。王現全又利用車禍對自己進行了更好地偽裝,誰能想到這麼曲折的案情呢?可是我們做警察的沒有想到事情,犯罪分子卻實打實地實施了,不僅實施了,而且實施之後還一度逍遙了十幾年。十幾年,十幾年尾汕市警局辦了多少重案要案,可偏偏這一起橫跨二十二年的殺人案的犯罪分子到今天才真正暴露身份,並且還可能輪不上法律先製裁他!這讓作為法律看門人的我以及韓科長我們師徒倆來講,我們有重大責任!”
“今天我就當著全體警局的同誌的麵,在這裡鄭重進行檢討!王現全案子上,我有疏忽之過,我要負主要責任!我希望今天在場的所有同誌能夠從我身上吸取教訓,麵對不管再複雜的案情都要有耐心,都要從不同層麵進行思考,不僅要看到表麵上常規的事實,還要假設和排除非常規的可能,不放過任何一個線索,任何一種可能,一定要堅守真相,守好法律的大門!”
喬偉昌把他想講的話講完了,台下的警員們深受觸動,他們感受得到喬局長內心的自責。喬局長是尾汕市警局的榮耀,喬偉昌極其看重自己的榮譽,而王現全案就是他光耀警察履曆上唯一的一個汙點,他自己難以忍受這樣的汙點存在,可是事實已經無法改寫了。
會後,喬偉昌又組織了局裡各科室幾個主要的領導來到會議室開會討論王現全案的後續。
“各位同誌,此時我們坐在這裡主要討論下王現全案件的後續處置,案子大家還有什麼不了解的地方嗎?”
韓世勳幾人搖了搖頭。
“那韓科長,你也是案件的主要經手人,你來發表一下你的看法吧。”
“好的,局長。王現全案犯罪事實清晰,犯罪證據充分,我建議可以把材料遞交給檢察院,提起公訴,但鑒於王現全此時身體狀況,可能等不到參加公訴,我建議由警局先出王現全犯罪事實公告,將王現全犯罪事實公布,還民眾一個真相和正義,並向檢察院和法院申請專案程序,維護法律的尊嚴!”
“其他同誌怎麼看?”
其他幾位在座的警員簡單討論後都表示讚同。
“好,王現全案就按韓科長的意見辦。針對犯罪分子的事情講完了,下麵我們討論下在王現全案表現失職的喬偉昌和韓世勳的處置事宜。張局長,警局黨政和紀律是你負責的,我希望你能發表一下你的看法。”
“喬局長,既然你讓我講,那我就把我的真實想法講出來。王現全的案子發生在前,我是後麵才調過來,但發現假的王現全的屍體的時候我已經在警局參加工作了,所以確認屍體身份的時候我是在警局的。我明確地知道警局在這個工作上花費了多少時間和精力,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也非常大,終於屍體的DNA和我們以為是真的王現真對上了,對於所有人來講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畢竟無名屍是曾經的殺人犯的,既找到屍體的主人又解決了多年追捕殺人犯無果的事情,這讓警局的同誌可以專心做手上的事情,也給社會民眾一個交代。這整個過程中,我看見當時作為刑偵隊長的喬局長和作為優秀乾警的韓世勳科長的努力和認真工作。我必須要說的是,喬局長和韓科長在當時的工作中沒有任何疏忽,沒有任何大意!雖然現在這個案子的真相浮出了水麵,但是我們必須看到這個案子超出了普通人的的認知範疇,也超越了我們一般人對人倫的忍受極限,並且這個案子如果沒有了解真相的人提供線索,恐怕真相永遠不會被任何人知道。對,或許有人會反駁,警察的天職不就是調查事實還原真相嗎?但我們必須看到這其中非得有足夠的條件。所以不管是二十二年前王現全殺人潛逃還是十三年前他再度回來殺了親哥並頂替身份,我們的警員做了他們所有應該做的事情,儘了他們最大的努力,結果如果還不如意,那隻能說對於這樣的案子時機真的沒到或者條件真的不夠。所以我的意見是不對王現全案涉及的任何人做處置!”
“好的,張局長表態了。其他人呢,蘇科長,你代表檢驗科的同誌說一說你的看法吧。”
“局長,那我說了。我支持張局長的意見,原因很簡單,我就從專業技術方麵講。十三年前發現的那具男屍遲遲找不到主人,後來采用DNA鑒定技術才最終鎖定是王家兄弟,但這個案件特殊就特殊在王家兄弟是雙胞胎,雖然男屍的DNA和活著的人基因匹配度達到了100%,可是DNA鑒定技術不會告訴我們屍體到底是哥哥還是弟弟,從當時的條件來講誰也不會去懷疑一個在尾汕市成家有孩子的家庭男主人會是和他同胞的殺人犯弟弟,並且當時不會有人這麼懷疑,就是放到現在也很少有人會。王家人自己當時都沒有懷疑或者知道真相進行了隱瞞,其他人又如何知道呢?因此我的意見也是不對案件相關人做任何處分。但如果要做處分的話,那我必須也在名單內,畢竟當時確定男屍身份時,DNA鑒定是我做的。”
“好的,蘇科長的意見我也清楚了。其他人呢,韓科長,你作為案件的參與者,你的意見了。”
“局長,我的意見很簡單,王直上午提新線索來時我就有想法了。作為一名人民警察我放任犯罪分子二十多年沒有伏法,我有重大責任,我願意接受組織對於我的任何處置,毫無半點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