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背著老爹進了縣城。
到地方的時候,我隻比死人多一口氣了。
我沒錢買墓地,就把老爹的骨灰偷偷放在了三龍上上。
鎮子裡是馬家的地盤,我是不能回去了。
就連縣城裡,也都是馬家的人,他們在到處找我。
馬騰雖然廢了,但是還活著。隻要活著,他就算是個廢物,也比我能量大。更何況,馬家還有老二,馬輝也絕對不是個好惹的角色。
我考慮再三,決定聽老爹的勸,離開這地方。
馬輝的人脈很廣,我沒敢走車站,甚至連出租都沒敢坐,步行走野地出了縣城。
直到過了縣界,我才搭上一輛車,進了省城。
省城不比小鎮,繁華都市,如花似玉。可是這地方,想活好也真難。
我打小就跟老爹混跡在墳坑子裡,除了骨頭,我沒有任何的手藝。
我去飯店給人當小工,可是一聽說我這雙手以前是撿死人骨頭的,一個個的都臉色鐵青。
最後,我被轟了出來,差不多已經到了流浪街頭的地步了。
我想起老爹的話,實在混不下去了,就去找閻市長。
我不知道這個閻市長和老爹是什麼關係,但是既然他這麼說了,肯定就有他的道理。
我打聽進了市委大院,可是被門衛給攔住了。我告訴他,是來找閻市長的,可是他讓我去信訪處。
我說我不是來上訪的,我是來找人的,你不讓我進,我就讓閻市長處理你。
門衛說,市裡壓根就沒有姓閻的乾部,讓我滾蛋。
我跟他說,你一身賤骨頭,一輩子當不了乾部——所以乾部裡麵的人,你不一定全認識,讓我進去先。
門衛抄起警棍來就要揍我,幸好我跑得快,鑽進了巷子,他才罷休。
我其實沒有騙他,他的骨相就是賤格,一輩子隻能當看門狗。
現在,市委大院進不去,找閻市長的事兒眼見就要無望了,我悻悻地出了巷子。
眼下,最重要的是要找份工作,不然我真得流落街頭了。
我又在街裡浪蕩了一個上午,從一個門口過的時候,正好被一個女孩撞了個正著。
“你瞎啊!”罵完,我下意識的看了一眼。
那女孩有個二十來歲,水靈的不要不要的,尤其是那皮膚白的,跟白麵饃饃(饅頭)似的。
我不饞饃饃,可是那女孩讓我饞了。
我吸了一嘴的哈喇子,這才發現女孩居然一臉的淚痕。
看著,我就不由得有點兒心疼,問她是不是撞疼了。
那女孩撇開我,就要往那個門口裡衝。
結果才走了兩步,就被裡麵扔出來的東西給砸了回來。
我心裡大罵,還有沒有人性,這麼漂亮的姑娘也砸。
還沒罵完,又一個東西砸到了我的頭上。
我定睛一看,臥槽,居然是根骨頭,而且還是根大腿骨!
跟著老爹混了這麼多年的墳圈子,彆的不會,辨識骨頭的能耐,我要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
那女孩一邊撿拾地上的骨頭,一邊哭的更凶了。
大門裡麵隨即傳來罵聲:沒錢,沒錢還住個屁的公墓啊,你以為死人就不用交錢啊!
我朝門口方麵掃了一眼,掃進眼裡兩個字:陵園。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麼一回事,住陵園是要花錢的,這女孩顯然沒錢。
被從陵園裡扔出來的,顯然是她親人的骨殖。
富在深山有遠親,窮在鬨市無人問。
我們兩個都是窮人,我老爹偷偷安葬,她的親人無處安葬,同病相憐。想到這兒,我頓時對她充滿了同情。
女孩哭的越發淒楚,我不忍心就此離開,於是蹲下來,幫她撿拾散在地上的骨殖。
這東西對普通人來說晦氣,但是對我而言無所謂。我這幾年見過的人骨頭,比一般人一輩子吃過的排骨都要多。
骨殖全部被拾到了一個盒子裡,女孩一邊啜泣,一邊跟我說謝謝。
我跟她說我們有差不多的遭遇,苦人兒幫苦人兒,不用說謝。
女孩捧著骨殖不知所謂,我跟她說如果沒有好的去處,最好先帶骨殖回家。反正是自家親人,沒有什麼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