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呢?在這種情況下,深知受害者秉性的三位凶手,一定不相信死者會來到這教室裡麵練上那麼久的琴,死者或許早有準備。”
“那時候洛陽給我再看了一遍門口攝像頭下的場景,我看到死者背著好大的一個包,裡麵裝得鼓鼓囊囊的,雖然隔著那皮包我看不清楚他在裡麵放了些什麼……但或許……隔壁教室裡聽到的練琴聲音,並非是從鋼琴裡發出來的。”
“我略微一思索便理解了這一點,那死者是個相當虛榮的人,對於他來說,鋼琴練的好還是壞不重要,要讓彆人看到他在為了練好鋼琴而勤學苦練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明明在那之前沒有怎麼練習,而是一直在音樂教室內玩手機……而在那之後我去調查了死者的手機,發現早已經沒有電了。”
“他的手機是一個很好的廠牌的旗艦級,近萬塊錢,而且看上去是剛買到的,大概才用了不到一個月時間,這種情況下,如果隻是待機而已,電量是不可能消耗完的……從這個側麵也似乎印證了洛陽說的話似乎確有其事。”
“也就是說,我們對於他在房間裡麵到底做了什麼而產生了誤判,因為他並沒有一直在彈奏著鋼琴,所以其實從一開始鋼琴裡麵就放著刀片這一點是足以成立的。”
“而且……這隻是第一種他們計劃中的可能而已,如果成功了,那死者在裡麵很長時間其實並沒有彈奏鋼琴,反而是幫助著凶手們為他的行為作出了誤判,而他們原本這個計劃應該是在進行到死者彈鋼琴的時候,在發現自己的手被刀片劃傷之後,他們應該會在那時候進入裡麵,然後由最後一位嫌疑人將死者給殺死。”
“沒錯,就是進去送水的那個,刀片就在鋼琴的琴鍵裡麵,隻要想用隨便就能拿出來一張,而且刀片因為容易攜帶的緣故,在殺完人之後,也很容易將它給藏起來,帶走,這就是三位凶手的打算。”
“而如果事情沒有朝著三人預想的方向進行怎麼辦呢?其實也很容易,三人應該在房間內準備好了錄放音機,而第二個嫌疑人和死者一起進入到音樂教室裡麵,很快就出來,然後根據聲音來判斷死者到底是在彈鋼琴還是在用放音機播放曲子,隨後在確認無誤之後離開。”
“如果在那時候出了問題,他應該會進去先將死者弄暈,然後在播放起曲子來,讓外麵的人以為裡麵的死者其實一直在彈奏鋼琴,其實並非如此。”
“而這三人作案的方式,又可以利用各自的證詞為彆人開脫,形成一個閉環,在這個邏輯的閉環之內,三人都無法構成殺人凶手,因為凶器是老師藏在裡麵的,而第二嫌疑人則是將事情引導到當初的那起事件之中去,吸引警方的注意力,並且將裡麵那人一直在談鋼琴的舉動拋出來,迷惑警方的注意力。”
“而第三個嫌疑人,他也是如此,他一邊用自己進入音樂教室之內觀察到了死者的偽證來給前兩個人開拓嫌疑,又有前麵倆人的證詞為他開拓嫌疑,迷惑警方的注意力,並且讓警方無從下手,無法判斷凶手的真麵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