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倒是未曾聽何警官說起過,如果真的有,那他的死,很顯然和這群人有關了。
“好,好像是有的吧。畢竟我們女生對這個了解的不是很多,至少在教室裡是沒有特彆嚴重的現象的。”
“警察叔叔,希望你們早日抓到凶手。因為趙偉是個好人,他死的太慘了。那天我看到之後一直做噩夢,太可怕了。”
“好。”
洛陽沒有去糾正對方的叫法,眼見對方情緒有些不穩定,差遣林中雪將對方妥善安置回去了。
“時間大概二十分鐘。”
洛陽說道,留下來的何警官被他這突如其來的話聽愣了,一時半會沒反應過來,但是很快他就意識到洛陽再說什麼了。
按照死者的室友口述,死者是在臨近熄燈前十分鐘離開寢室的,也就是說打他從出寢室門之後,到死者的屍體被發現,竟然隻有二十分鐘的時間!
而凶手竟然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犯案,這簡直太令人吃驚了!
這二十分鐘,掰開了揉碎了一點一點的數,也是很微小的數字。
要知道,死者的寢室在四樓,算上他以最快的速度下樓來到案發地點,大概會花去兩分鐘時間。
而死者在出門之前穿著自己的衣服,這還牽扯到一個換衣服的問題。
男人脫衣服倒是挺快的,但滿打滿算半分鐘是有的,而穿上那件女士的連衣裙,因為衣物屬性不同的緣故,至少也會多花出些時間。
這麼一算,隻剩下十五分鐘了。
在這十五分鐘裡,凶手先要在確保死者不出聲引來其他人的狀態下將他打成這個樣子,隨後將現場的血跡清理乾淨,最後,凶手再放上音樂,若無其事的離開現場。
這其中的難度可想而知!
彆說這裡是學校,校外人員進出困難,因此極大有可能是校內犯案,而校內的學生們,又有哪個人有這樣誇張的執行力呢?
而且死者是因為下半身大量骨折所造成對身體組織和血管的擠壓壓迫,在這種過程中血流不暢而死。
單單這個死因拿出來,也是足夠離奇的了,凶器被診斷出是錘子一類的鈍器,而且用了太大的力氣,人的骨頭還是很堅韌的,尤其是大腿骨,算得上身體上數一數二堅韌的骨頭了,要用錘子一點一點的砸碎,凶手估計有把子力氣!
至少,算不上是身體纖弱的人,何警官他們給出的凶手側寫,凶手是壯年,男性,身高不低於一米七五,身體健碩,有長期鍛煉。
而這一切在這學校之中,很難找到與之對標的人物,至少是學生中幾乎不可能了!
而學校的老師這些人,當晚幾乎都沒怎麼出現在學校中,保安中倒是有很多符合的,問題是他們互相有不在場證明。
更奇怪的是凶器。凶器似乎也被凶手帶著消失了,他犯案之後,清理血跡,播放音樂,帶著錘子離開,還沒有留下翻牆的痕跡。最後,他隻用了如此短暫的時間。
單個拿出來似乎不覺得有什麼難度,但是將這些全部加在一起,就可想而知其中的難度了。
而這或許就是困擾著何警官以及他帶隊的十來名刑警和民警的問題了。
“我強烈懷疑凶手人現在還在學校裡!”
何警官篤定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