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歸誇,隻是有結婚證也不行。
男人理由很簡單,結婚證這種東西他沒見過,不知道真假!
依欣然這次沒轍了,所有她能想到的證明方式都拿出來證明了,還是不行,那得用什麼方法才能證明她是依欣然?
男人道:“從島上寄出去的信呢?”
“你能拿出那封信,我才能相信你是依欣然。”
依欣然鬆口氣,原來是這樣,她百密一疏,居然把信的事情忘記了。
她拿出那封信,信封信紙都保存完好。
男人隻看了一眼信紙就道:“你跟我走吧。”
現在輪到依欣然拒絕。
“你也得證明給我看,證明狄霆深確實在你那。”
男人笑了。
依欣然問:“你笑什麼?”
男人道:“我笑你們夫妻倆果然是最了解彼此的人,我出來的時候,狄霆深將這個東西交給我,讓我隨身帶著,說我管你要證明身份的東西,你也一定會向我也要一份,果然是這樣。”
男人說著從兜裡拿出一樣東西遞過來,是一個藏銀手珠串,這個是兩人去西藏旅遊的時候買的紀念品。
後麵刻了字,是一個然字。
依然看到刻了自己名字的手串,眼淚差點下來。
她立刻道:“我跟你走。”
手串是老公的,錯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