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拔弩張的法庭上,根據綁架案,林薇和警方辯護律師各執一詞,氣氛進入了白熱化。
外麵成批量的媒體記者蜂擁而至,等待著最終判決的結果,這場官司,可謂是牽動著A市不少人的心,潛移默化下,成了原配和小三之間的對戰,讓各自支持的一方僵持不下。
庭外氣氛緊張,庭內也是如此。
龍彪坐在證人席上,接受過警方律師的詢問後,終於等到了林薇發問時,簡單的盤問後,直接切入主題,“請問龍彪先生,您在A市住在哪裡?”
龍彪想都沒想,直接回,“安向璐慶鈴小區1號樓1單103號。”
對自己家門地址爛熟於心,是幾乎每個人的慣例。
林薇看向了審判長,“安向璐位於A市偏東郊位置,而我當事人舒窈小姐住在市中心的卜奎街。”
審判長眸光緊致,明顯陷入了沉思。
林薇又拿出了舒窈車子的行車記錄儀,“從這上麵看,事發的前三個月,甚至說是半年之內,我當事人從未去過安向璐。”
頓了頓,擔心對方律師反駁,馬上又補充說,“因為我的當事人不會說話,偶爾也會打車出行,每次都是叫車,行車記錄,也從APP軟件上調取,請審判長過目。”
林薇將證據一一提供,旋即,又看向了龍彪,“請問龍先生,聽說您在卜奎街西苑小區租了房子,租期為兩個月,請問屬實嗎?”
“那是我幫親戚租的,並不是我住啊!你不要亂問問題!”
龍彪明顯情緒激動,審判長馬上說,“請證人如實回答,是,或者不是。”
他無奈,隻能點點頭,道了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