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顯沒有看到黑衣人,卻發現前麵不遠的地方,有一隻鞋。
他連忙對兩個保鏢說:“過去看看!”
三個人立刻向前走去,就看到,那是一隻男士皮鞋,而且是國際品牌鞋,恰好是莊嵐喜歡的牌子。
宋顯驚喜道:“難道莊嵐真的來過這裡嗎?大家四處找找,看看有沒有線索?”
他說著,用手機,把那隻鞋拍了照,也四處找了起來。
一個保鏢在遠處喊道:“宋先生,這裡有血跡!”
宋顯連忙跑過去,果然發現在一棵樹下,有一片血跡,還有一塊石頭上,也沾著乾涸的血跡。
而樹下的地麵上,腳印斑雜,荒草都被踩平了。可以看出,這裡應該是經曆過打鬥。
宋顯有些興奮:“我們順著血跡找找!”
他知道莊嵐是退伍軍人,身體素質肯定比一般人好。如果他被挾持了,很有可能會脫身。
因此,三個人順著血跡往前走,可是走了一段,進入了一片原始森林裡。
這片原始森林麵積很大,地勢起伏不平。
三個人發現,血跡消失了,而且他們還發現,三個人迷路了,兜兜轉轉幾圈,卻走不出去。
喬天羽一縱身,到了一棵大樹上,看著三個人在森林裡亂轉,有些無語。
她手裡握著幾顆石子,就要給宋顯他們指指路,就看到,在右前方,幾十米處的一個山坡下,在落葉的掩蓋下,露出一條人腿。
她心頭一喜,那會不會是莊嵐啊?
她立刻捏了一顆石子,朝著那裡扔了過去。
嗖,啪嗒……
細微的響聲,讓宋顯一驚,他循聲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