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陸巧扶額,“三哥要去北極?他真是一點都閒不住,以前也是滿世界的跑。”
難怪他以前說自己是不婚主義,就像他這種喜歡滿世界跑的人,哪個女人會願意在家裡獨守空房呀?
安初夏笑了笑,“他不僅是一個攝影師,也是一個探險家。隻有去到人跡罕至的地方,才能拍出令世人驚歎的照片,讓大家更加了解自己生活的地球。”
“看你一臉崇拜的樣子,難怪三哥能夠放心的出遠門。”陸巧嘻嘻一笑,“我聽說你以前對三哥是一見鐘情,像三哥這種放蕩不羈的類型,確實討人喜歡。”
她的話將安初夏帶入了七年前那個青春懵懂的歲月,那個時候她才剛剛大一,趁著放假去旅行,沒想到恰好就遇見了讓她多巴胺瘋狂分泌的男人。
晨風是那樣的迷人帥氣,簡直就是撕漫男,那樣的放蕩不羈,無拘無束,充滿了陽光朝氣,還有滿滿的藝術氣息,完美的符合她對另一半的所有想象。
那種臉紅心跳的感覺,確實可以稱之為一見鐘情。
他們一塊爬山,一塊騎馬,一塊探索無人的峽穀和叢林,真的是無比的快樂。
和陸珺彥在一起的時候,很少能有這樣的輕鬆和愜意。或許是因為他天生自帶壓迫感,總是讓她感覺很凝重。
陸巧從她的臉上看到了一絲眷戀,她最愛的人果然還是三哥。
陸珺彥也看到了,他正好站在樓梯口,不用猜都知道,她在想著陸皓宸。
他篤定她從來都沒有這樣思念過他,畢竟他是個可有可無的小透明。
“嫂子,你同三哥和四哥在一起的時候,有什麼不一樣?”
安初夏端起茶幾上的杯子,喝了一口茶。
“他們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性格,皓宸就像山穀裡的風,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沒有人能真正抓得住他。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很隨性,很自在,他不會去強迫你做不喜歡的事,同樣的你也不能強迫他。”
“那四哥呢?”陸巧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