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以後,兩個人心照不宣地回了各自的房間。
祝姝在自己房間的電腦上做公司文案,和同事聊天要材料,至於陸開雲在他那邊乾什麼,她不知道。
他事業有成,和她年齡相當,最重要的,他英劇灑脫,符合家裡人對“好丈夫”的所有期待。
而她也是陸家所需要的兒媳婦不是麼?
十一點半,祝姝乾完活兒,去洗澡。
洗完以後,不經意的轉身,她看到鏡子裡自己的背頭上有一個小小的紋身,這個紋身特彆滑稽,是一個籃球,但是籃球的紋路刻畫得特彆清晰,甚至籃球的顏色,乃至牛皮的紋理,都能看出來。
這個籃球,是在她讀高中的時候刻的。
那時候,她是一個太妹,跟現在的自己判若兩人,爸媽剛剛離了婚,她跟著爸爸,本來初中時候,她學習就不好,因為父母離婚的打擊,高中時候更差了,那時候,她短發,染著一頭黃頭發,和現在長直發、妝容乾淨,說話得體的乖乖女形象判若兩人,她還抽過煙。
有一次上課,她穿得花裡胡哨的樣子,被老師拎出去罰站。
她是故意這樣子的,因為她爸爸祝弘時搞外遇。
祝姝並不知道爸爸是什麼時候跟李阿姨好上的,並不知道爸爸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後跟李阿姨好上的,但是,有個人取代了媽媽的位置,祝姝心裡是怎麼都容不下的,她的眼裡容不下沙子。
其實家裡有錢,她穿什麼都行,可她偏偏穿成了這樣的奇裝異服,為的就是要引起老爹的重視,可這次,老師不但沒有交家長,還把她趕出了教室。
這對青春少女祝姝來說,有點兒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