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的手段組夠狠,所以立威隻用了很短時間。
而且他喜歡看人自相殘殺,那樣會帶給他一種興奮地感覺,那是賺錢不能夠帶來的,所以他用了同樣的方法,培養自己的人。
比如當初的羅蒙,他是個很厲害的人,從二十個人之中脫穎而出是什麼概念,也就是要殘殺那麼多人,剩下的,都隻會是他的競爭對手。
羅蒙的皮膚比較黑,是很健康的那種黑色,小時候,他就已經是一個硬漢。
當初從十個人裡麵勝出的那一天,他在現場,看著一切的發生。
可是他可沒說過自己願意把自己代入其中的一個角色,去經曆那些事情,還是手無寸鐵,力量仿佛都消失了的情況下。
“你們之間,隻有一個人能活下來,誰會是最後的勝利者,我很期待呢~”
他側著腦袋看過去,那邊的一個位子上,居然是“自己”在講話。
而真正的他,此刻正在一群人的包圍之中,頻頻後退。
滿臉都是血。
“砰”的一聲,他又被其中一個人踹飛,他努力的爬起來,可他像是軟腳蝦一樣,不管怎麼都用不出力氣。
對麵一道黑影撲了過來,小臉上都是凶狠,脖子被狠狠掐住,可是他怎麼也反抗不了,他能感覺到自己的呼吸都遲緩了,額間上的青筋都在直跳。
“死……死!”
撲在他身上的男孩像是陷入了癔症,而菲爾思也徹底看清楚了,這個人居然是小時候的羅蒙!
“羅蒙,睜開你的眼睛好好看看,我是菲爾思!”
這句話艱難的從嘴巴裡憋出來,而他卻看到羅蒙眼中的諷刺。
“為了活下去,連這種理由都說的出來嗎?你要記住了,今天生死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在這個時候我絕對不可能會放過任何一個人!”
也許是他說的理由太扯淡,羅蒙居然回複他了一聲,隨即手上的力氣越來越大。
眼看著菲爾思的呼吸越來越急促,整張臉都變的青紫。
那種在死亡邊緣上的感覺,菲爾思並不是沒有體會過,可是死在自己人手上的感覺,他還認識第一次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