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排查了安欣婭出事前一晚的行蹤,得知當晚她和辛艾一起離開了劇組住的酒店去了一家KTV。
隨後,安欣婭是扶著昏迷不醒的辛艾出來,然後進了另一家酒店。
可是監控顯示,進去後沒多久,安欣婭就出來了,然後回了劇組酒店。
警察不是廢物,最初以為那人是安欣婭,可是後來詢問了安欣婭的助理才知道,當晚她是沒有回酒店的。
那麼當時出來的人就不是安欣婭了,他們對比了劇組酒店,和安欣婭帶著辛艾去的哪家酒店監控,最後確定當晚穿著安欣婭衣服出來的人是辛艾。
雖然辛艾沒有殺人,更不可能沒有強暴她,可是她穿著安欣婭的衣服出來,這一點就很奇怪。
這點警方是要弄明白的,而且但不管怎麼說,辛艾是安欣婭被侵犯前後接觸過的人。
辛艾知道這點她想抵賴是沒用的,而且說謊,隻會讓警察更懷疑她,於是她就直接說了。
“當晚在KTV的時候,安欣婭給我下了藥,不過我對她一直很防備,她端給我的酒我並沒有喝,我是裝作被迷暈,然後被她帶出了KTV。”
警察趕緊將她說的這話記錄下來。
辛艾繼續道:“當時我並不知道她想做什麼,我就好奇想看看,她想對乾什麼,她把我帶到酒店,以為我真的不清醒,就打了個電話,我那個時候才知道原來她是要找人強暴我,我既然知道了當然不能坐以待斃,所以……我乾脆就將計就計了。”
警察問:“你怎麼做的?”
辛艾攤開手:“我用台燈將她給敲昏,然後扒了她的衣服穿上,給她換上我的衣服,就這樣,我這樣……算犯法嗎?”
警察聽完皺眉,這……算犯法嗎?
似乎,不太算。
畢竟,辛艾唯一親手做的就是敲昏了安欣婭,調換了衣服,真正實施犯罪的並不是她。
而且,她也隻是自保。
可,她明知道這樣做會帶給安欣婭什麼下場,卻還是做了,這……小姑娘未免有點太心狠了,但當時她如果不把人打暈,她又出不去。
所以,這怎麼說呢?
辛艾並不膽怯,她說的這些都是真的,她拖著下巴道:“你們要是不相信,可以去那家酒店的房間,台燈上還有我的指紋,而且,你們屍檢的時候,應該已經發現,安欣婭後腦有被敲擊過,再不信,就去找那幾個安欣婭找來的流氓。”
警方已經在鎖定了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隻要抓到一個人,問清楚就知道辛艾有沒有說謊。
警方又問:“第二天早上你為什麼又過去?”
辛艾笑了笑:“這個……當然是勝利者的炫耀。”
幾個警察麵麵相覷,要不要說的這麼坦然,難道她不覺得,讓一個女孩子遭受那種地獄般的經曆,是一件太過殘忍的事?
可轉念一想,倘若辛艾不這麼做,遭受那些就是她!
辛艾微笑道:“我知道你們覺得我很殘忍,可是……如果我不反抗,我的下場就是死,不打暈安欣婭我就出不了那個房間,我也隻是……讓她嘗嘗自己釀的惡果。”
警察將辛艾說的話記錄上,他們來之前本以為辛艾會否認,會拒絕配合,沒想到她倒是坦白的很徹底。
辛艾打個哈欠,揉揉酸疼的腰:“還有什麼其他問題嗎?”
“還有一個問題,辛小姐為什麼突然去越山影視基地,根據我們調查,安欣婭飾演的角色,是你姐姐辛歡失蹤前試鏡成功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