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們不在乎發生了什麼事,他們都是利益至上者,他們看中的是一個藝人能給公司帶來多大的利益。
而寧晚晚無疑是華音裡最吸金的一個藝人,損失寧晚晚,等於是讓他們每個股東都遭受損失。
他們都希望能找到一個折中的辦法來處理這件事。
“私了?怎麼個私了法?你們難道沒看到她都做了什麼事嗎?她害了雪曼?雪曼現在還躺在醫院裡!”
這一次,是寧晚晚觸動了華雲嵐的逆鱗,所以她再也無法容忍寧晚晚。
她必須要把她從華音驅趕出去!
她要徹底封殺她!
讓她罪有應得!
華雲嵐太過激憤,所以情緒有些失控,有大佬問寧晚晚,“夜晚晚,這件事你怎麼想的?秦雪曼真的是你一手推下去的?”
寧晚晚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祁彥替她發言,“這件事跟晚晚無關,要等調查清楚才能做出決斷。至於華總要求晚晚賠償十億賠償金,是不是太過分?”
如果真的賠償十億的話,等於寧晚晚這麼久全都白乾了。
“我過分嗎?是她過分!她害了我的雪曼,我怎麼能輕饒她?”
華雲嵐手指著寧晚晚,恨恨的說道。
寧晚晚麵對指責,開口道,“華總,你一口一個我陷害秦雪曼,請問事實真是這樣嗎?你有沒有告訴在座的所有股東,這麼久以來,你們是怎麼對待我的?
“秦雪曼暗中給我穿過多少小鞋,您計算過嗎?
“我每次發生意外,和你們脫離得了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