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歌不傻,她早有察覺,不過那隻是情竇初開的小男生見到漂亮女生的本能反應而已,不具有任何意義,甚至不能說明她多有魅力,不過是借著好看的皮囊獲得多一份關注。
“你可真彆胡鬨,人家還是小朋友。”
“無聊。”林小琪聳了聳肩,感歎著,“我看你還是沒走出來呢,你以前可不這樣的。”
秦安歌沒有去跟林小琪計較,她話裡的“沒走出”和“以前”究竟是怎樣,很多東西在她自己心裡尚不分明,又如何去跟他人討論呢?
林小琪突然想到什麼,興致高漲。
“秦安歌,你吃夠了嗎?吃夠了我們去玩玩。”
她下意識的皺眉,問道:“玩兒什麼?你彆跟我亂搞什麼花樣!”
林小琪瘋起來,秦安歌不一定受得住,她是真的害怕林小琪會從哪裡抓個男人出來給她療情傷。
“失戀嘛!一定要做的事:痛哭流涕,喝到天亮!我看你是哭不出來了,那我們去喝一杯吧!”林小琪興衝衝的說道。
秦安歌無語,哭她早就哭過了,喝也偷偷喝醉過了,但她還是願意陪林小琪瘋,其實林小琪又何嘗不是陪她呢?
閨蜜的意義,就是不論對方是否需要你,你都願意陪在她身邊,跟她分享好的壞的所有的一切。
秦安歌和林小琪互相挽著手臂,也沒想過今天的妝容和打扮適不適合去玩,不管接下來的路要往哪走,隻要有人陪在自己身邊,就永遠不會害怕。
她們笑著鬨著,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