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放我出去(2 / 2)

淩曉蕭北默 夢月 2448 字 9個月前

淩曉想了想,是呀!蕭北默才不屑這麼做。

“那就是淩月咎由自取。”

“快點吃。吃完,我們就回去。”

聽到可以回去,淩曉馬上加快速度,終於不用在這裡假笑。

“小心,彆噎著。”

在等淩曉換衣服的時候,木森就把最新的情況告訴了蕭北默。

“讓她吃點苦頭。”

“是!”

兩人提前從酒會離開,沒坐車而是手牽手走在大街上。

“阿默,你知道嗎?我一直都期待著可以和自己喜歡的人像這樣壓馬路。”

“既然你喜歡,我可以配合。”

淩曉露出一個甜笑,挽著蕭北默的手臂,親昵地靠他的身上。

“你真好!”

她的心裡對未來充滿了期待,要是他們能一直這樣走下去該多好!

“曉兒……”

“嗯?”

“沒事,走吧。”

淩曉此時沒有在意男人的情緒變化,而是沉澱在這樣美好的感覺裡。

蕭氏紀念酒會被媒體報道出來,很多篇幅在說蕭北默,當然還有他的妻子淩曉。

所有的新聞都是正麵的報道,沒有一點摻雜。

可是在警察局度過了一個晚上的淩月,整個人都顯得憔悴。

到現在媽媽和舅舅都沒出現,不知道外麵發生了什麼事。

她抱著膝蓋,可憐兮兮地縮在角落裡,眼神不安地看著這間黑漆漆的房間。

耳邊響起了老鼠的聲音,她不由地大叫了一聲。

剛跳起來,手就摸到牆壁上的蟑螂,她趕緊衝到門口,用力地拍門板。

“放我出去!”

“安靜!”外麵的女警大聲嗬斥。

淩月受不了這樣的環境,繼續待下去她會崩潰的。

“放我出去!我沒有偷東西!我是被陷害的。”

帶著一臉凶相的女警走到那扇窗前,“每個進來的人都是這麼說,到了最後就乖了。這個地方進來就很難出去。”

“你給我等著,我媽和舅舅來就有你好看!”

“好呀!我就看看過幾天,你嘴巴是不是還這麼硬。”

女警沒有繼續搭理淩月,走回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在警察局的辦公室裡,白靈帶著律師和警察已經進行多次溝通。

無果!

失主堅持不能放人,而且還提出告訴。

白靈著急地來回走,淩月在裡麵肯定受不了。

“我可以做擔保。”

“淩夫人想用什麼作為擔保呢?”

思來想去,她現在唯一可以拿出來就是淩家這套彆墅,賣了多少也值點錢。

“房子。”

警察看了她一眼,“這個我要和失主說一下,畢竟那可是一千萬的項鏈。”

“好!”

白靈在著急地等待著,希望會有一個好結果。

“怎麼樣?”

“淩夫人,對不起,對方不接受。”

“什麼!那她要什麼?”

最後,白靈拿著地址去找失主想著私下和解,錢能解決的都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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