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雪剛從後門出去,就接到了老板的電話,她接通。
“喂。”
都把他們給開除了,怎麼突然又打電話來,她可沒多拿東西,隻帶了自己的吉他而已。
“小雪,趕緊回來,以後你們可以繼續在這裡唱歌。”
夜雪一臉懵逼,這老板是瘋了吧,才把他們給趕走,怎麼又讓回來了?
不過要是能留下更好,他們在這裡也差不多快一年了,還挺喜歡這個地方的。
她反回酒吧,準備給明子他們打電話,讓他們回來。
她卻發現酒吧裡有點不對勁,她背著吉他,看著不遠處,老板在那裡招待客人。
整個酒吧被保鏢圍著,除了那桌,一個客人都沒有了。
老板聽說夜雪回來了,他返身走向她。
“小雪,過來,我帶你去見今晚的客人,他點了你十首歌,這是你的小費。”
厚厚一疊,她沒有接。
“我說過我不陪客人喝酒的,也不陪客人。”
老板簡直要被她給氣死,這個女人脾氣一如繼往的倔,也是,不然都這麼大歲數了,連個男朋友都沒有。
哪個男人敢娶她呀?碰都不能碰一下。
他拉了她一下,“彆鬨了啊!他出手闊綽,而且長得很帥,是我見過最帥的男人。你就應付一下,不然他要是把我這裡給掀了,我跟你沒完。”
夜雪擰眉,老板這是道德綁架嗎?
為了他自己的生意,她不陪酒,人家掀翻了這裡,她還得負責。
那麼賺的錢有跟她分嗎?她又不是這裡的股東,憑什麼讓她做這些事?
夜雪突然覺得她回來是錯的,剛剛的喜悅一下子就消失了,她準備再次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