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是不是能把東西全拿回來,再告他們一個詐騙罪?還有,那個被拍賣掉的,最好也拿回來,畢竟不是合法的。”
趙雪涵看著對麵的律師,見他細細檢查了合同許久也不開口,弄得她有些著急。
律師隨意咳了兩聲,目光深遠悠長。
“這個嘛,不行。”
“什麼?那個拍賣掉的拿不回來了?”趙雪涵遺憾地歎了口氣,旋即將這點小損失拋諸腦後,畢竟那一箱子裡,她記得有三幅畫,好幾個臟兮兮的金屬小物件,以及一個沒裝東西的木匣子。
想到這些,她又覺得心情不錯,既然那畫可以值那麼多錢,其他的肯定也不少。
“行吧,拍賣掉的就便宜那些窮鬼了,對了,詐騙罪能關多久?”趙雪涵嘴裡隱隱透著興奮。
誰能想到,原本該她坐牢,現在輪到辛月那小賤人了!等到那時,她進去了,說不定自己連房子都能拿回來,白白讓她給自己一千多萬花,哈哈……也是,自己怎麼說也是她後媽,她是該孝敬孝敬。
律師口罩下的嘴角勾起:“看數額,如果特彆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這太好啦!我這絕對是特彆巨大!哈哈!這下好了,罰金能罰多少?”趙雪涵眼中閃過金燦燦的光芒。
律師無語:“罰金是給國家的,不是給你的。”
趙雪涵蹙眉,不是罰給她的嗎?真是可惜。
見她開心夠了,律師總算將合同重新遞還給了她:“辛太太誤會我剛剛說的話了,我剛剛那句‘不行’,是指:合同沒問題,你拿不回自己主動賣出的東西。”
趙雪涵心神一震:“什麼意思?!”
律師攤手:“字麵上的意思,你這裡有非常詳細的物品交易清單,說明對方完全沒有隱瞞,何談欺詐?”
“而且古玩交易,本就有風險,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那麼這種物品交易則產生了特殊模式,為避免風險你們的合同中寫得很明白,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如果買方發現自己買了不值錢的東西,也跑來找律師要拿回錢,想必辛太太你也不會給。”
“最後,”律師將合同下方那份公證書擺在了麵上,“你們為了交易沒有任何糾紛,已經去國家公證部門公證過了。”
“這期間,你是本人前往,還在風險告知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大名,全部流程都表明了,你完全沒有受到隱瞞,你告訴我,你怎麼告人家欺詐?”
趙雪涵聽得心墜穀底:“這不可能!他們用五千塊錢買下我的字畫,完全沒有告訴我那東西的價值,這還不算欺詐?!”
律師看著她的眼神,好像在看傻子。
“一,他們沒有義務告訴字畫的價錢,但凡有腦子的人都不會這麼做;二,這個風險告知書他們也簽了,表示事先不清楚這些東西的來曆,一切損失買賣結束後自行承擔,而在此之前,保管物品的是你本人,他們沒有機會做鑒定。”
“辛太太,追根究底,這個交易過程中,出問題的人是你!你應該提前去做鑒定,才不至於低價賣出珍貴的字畫。”
律師一字一句都說得清晰無比,全部都在說明一件事,琳娜五千塊錢買了上億的字畫,合法!!!
趙雪涵喉嚨一股腥氣上湧,幾乎忍不住要噴出一口血來。
怎麼可能,怎麼會這樣,分明是辛月派人騙了她,她卻不能告辛月!
“不可能!你這個律師在胡說八道!我要換律師,我就不信了,邪能勝正!!”
趙雪涵一把將自己的材料塞入文件夾,惡狠狠瞪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