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兒也不激烈。
張夢涵刪刪改改,結果五千字,變成了兩千字。
看著文檔的字數統計,她要哭了。
太難了!
頭都要禿了。
難道她不是寫小說的料?
嚶嚶嚶。
張夢涵骨子裡有著不服輸的勁頭。
她拍了拍自己的臉頰,打起精神,又開始寫。
到吃晚飯的時候,寫到了三千。
她感覺劇情緊湊多了,劇情也更吸引人了。
不用宋沐晨問她,她主動把修改好的版本發給宋沐晨,讓他幫忙看看。
“我下午修改了一下,刪了一些,你幫我看看,有沒有更吸引人?”
“好,我看看。”
宋沐晨看得很認真,一字一句,都不放過。
短短三千字,他看了十幾分鐘。
還反複看了幾遍。
看完之後,他才說:“確實更吸引人了,很好看,繼續寫,你會越寫越好的。”
“謝謝。”張夢涵笑逐顏開,仿佛千樹萬樹梨花開。
讓宋沐晨看傻了眼兒。
好可愛。
張夢涵悶頭吃飯,嘴裡吃著飯,就忍不住開口道:“以前還以為寫小說很簡單,今天試了才發現,寫小說太難了,我之前還想,隻要我寫,一定是大神,哈哈,太自不量力了,寫了兩天,我感覺自己的頭都要禿了。”
“嗬嗬。”宋沐晨悶悶的笑了起來:“你其實寫得很好了,不要妄自菲薄,會越寫越好。”
“嗯,我會努力的。”
張夢涵的雙眸比星星更閃亮。
一下就耀進了宋沐晨的心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