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回去做生意的事情,不要再提了,也不許再回去,”
金全是咬定鬆山不放鬆,死活不鬆口,還要管著他,不讓他回去。
盧卡斯也是無奈,隻好拎著自己的行李箱離開了父親的家。
盧卡斯自從18歲之後,便獨自在外麵單獨居住。
主要是當地的生活習慣,誰要是成年之後,還和父母住在一起,一定會被周圍的人笑話,即使是有錢人的家庭也是如此。
更何況,呆在家裡也免不得要聽父親的嘮叨,還是搬出去過自由的生活,才是王道。
盧卡斯走後,金全又把他那張《春江花月夜》放進唱片機中,然後從抽屜裡拿出一張女人的照片。
照片的顏色有點發黃,一看就有些年月。
但是依舊掩飾不住照片中女人的美麗,柳葉細眉,雙眸猶似一泓清水,櫻唇小嘴,更有一種古典美。
照片上的女人,叫鬱莞。
是金全的初戀情人,他以前總是喚她為阿莞。
如今幾十年過去了,阿莞已經不在人世。
所以,每當他思念阿莞的時候,便拿出照片看一看。
金全拿著照片的手,有點顫抖,他淡淡的道,“阿莞,我們的兒子這次回白城,說是要看看我曾經生活的地方,原諒我沒有讓他去你的墳前,上一炷莞,叫你一聲母親。”
金全忍不住想起以前的陳年往事。
永遠忘不了和阿莞的第一次見麵。
那時候他才20歲,去朋友的唱片公司談生意。
聽說他們公司剛挖掘了一位嗓音很好的新人,好好培養,以後肯定不輸金嗓子周旋。
而且這位新人,不僅是嗓子好,人長的更是漂亮。
他去的那會兒,正好她們都在錄音棚錄歌。
金全悄悄的過去,站在外麵,隔著玻璃,就看到裡麵帶著耳麥的阿莞,正對著麥唱歌。
他站在那裡,一直聽到整首歌曲錄完,才緩過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