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在收到助理信息的時候還不是很著急,直到YS集團負責的設計師打電話來才匆忙趕來。
一進門就見自家模特一副要打人的樣子,瞬間嚇的不輕。
康敏蹙眉望著經紀人,暗自咬牙,她雖然不怕經紀人,但最煩對方口中的條條款款,怒聲道:“我做什麼關你什麼事!”
“Mort,我要你重新找到適合我的穿的衣裙,不然我是不會拍攝的。”
薑月毫不猶豫的點頭,問道:“那你需要什麼樣的衣裙?”
“我要你現做的,沒有蕾絲邊要我滿意的顏色,適合我的款式,而且我隻給你半個小時的時間。”
康敏毫不客氣的說出自己的條件,越到後麵越是苛刻。
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但當事人薑月卻依舊麵不改色,而是直接將手機點開,翻出自己的文件夾,張口道:
“康小姐,沒有滿足你的要求的確是我的失職,但根據你和YS集團簽訂的合同,衣裙方便隻需要照顧你的人生安全與暴露程度,其餘都不可乾涉。”
“這是你親自簽的合同,如果你不太喜歡電子版的話,我還有紙質版的,不過可能會花一些時間。”
她收回手機,根本就沒有半分要給對方查閱的意思。
經紀人一聽這話,連忙附和,“Mort小姐,她不是那個意思,可能隻是今天心情有些不好,等會兒我來疏導一下絕對沒有問題。”
康敏怒道:“你以為我會在乎這合同嗎?我要違約!告訴我違約金是多少!”
她身為康家千金,難不成連一個合同的違約金都交不起嗎?
薑月還沒有來得及開口,就被人搶先一步。
“六千萬。”
“如果你要違約的話,隻需要你支付六千萬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