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瑾之就笑了,笑意絲毫不達眼底:“那麼,我方主張的精神賠償呢?又該怎麼來賠?”
吳凱淡聲:“自然是視情節嚴重性來進行賠償界定。你當事人的果照第一時間便刪除了,至今校方都不知道她果照的事,影響有限。
但是我當事人的合成果照被四處傳播,並且被惡意灌水了幾百條帖子,現在校方和校園裡所有的同學都知道這件事情了。這對我當事人的名譽是致使的損害,影響深遠。情節與你當事人比起來,不知道嚴重了多少?”
喬瑾之實在忍不住打斷:“難道不該有先後順序嗎?就像日常打架,難道不是先挑事的人罪名更大嗎?”
吳凱據理力爭:“我當事人與被告之間的矛盾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三觀不合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誰能說得清楚到底是誰先挑起的事呢?”
喬瑾之忍不住笑,他點頭說:“吳律師說得有道理!”
吳凱看向法官,說道:“現在事實清楚,雙方證據充分,還請法官大人根據證人證詞以及事情輕重緩解進行合議!”
喬瑾之聞聲,唇角的笑意就濃了,他玩味的眼神看著吳凱。
喬瑾之笑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抱歉,你提供的那些證據,我們沒有認可。”
“你!喬律師,這裡是法院,不是胡攪蠻纏的地方。”
喬瑾之挑挑眉頭:“胡攪蠻纏?我們有事實依據,有充分證據,怎麼就叫胡攪蠻纏了?”
他將手裡的證據遞給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將材料遞給法官。
喬瑾之從容地說道:“法官大人,這是我當事人提供的部分證據。曾經我的當事人與原告是非常好的朋友。原告是做公仔生意的,經常在某寶網上麵淘公仔。因為有的店鋪做優惠時ID會進行限量,所以原告用我當事人的身份證注冊了某寶用戶,用我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購買公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