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他的角度來看,鋼筆放在桌子的正中央非常的礙事。
他突然覺得手有點癢,他把鋼筆移到了桌子的一邊,也就是右手邊。
這是他認為鋼筆就應該在的地方。
嘟嘟嘴裡喃喃道,“這樣看起來更好。”
而目睹了這一幕的周宇吃了一驚,因為嘟嘟的動作令他覺得十分熟悉!
他家霍總也總是這樣做,習慣性把他擺在正中央的鋼筆挪到右手邊!
難道這種小習慣也是巧合嗎?
但還沒等他指出來,陸笙就再次告彆了,暗示她很著急。
周宇也不好一再阻攔,不然顯得他很彆有用心似的。
雖然他確實彆有用心……
陸笙一手牽著一個孩子,快步衝向電梯所在的地方。
看到陸笙離開,周宇在桌子旁沉思了片刻。
見鬼!他真的很想給嘟嘟拍照,他想讓霍總親眼看看這個小男孩!
他不會弄錯的。在霍沉身邊工作了近十年的時間,他確信這個男孩長得很像霍沉!
但是……
也許……真的是巧合?
周宇歎了口氣,把鋼筆放回了他喜歡的地方,“下次有機會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