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客氣:“廢話,霆深是做什麼的?想找你們還不是易如反掌?她怎麼回事?你倆現在需要給我一個完美的解釋。”
解釋完,我才鬆一口氣,是我們想邪惡了,事情根本沒有那麼複雜。
其實我們還少見了一個人,這次私奔不是陳晨和姍姍兩個人,也不是他們三個人,而是兩對戀人!
想報恩是沒錯,但讓陳晨以身相許娶人家女兒報恩,所有人都忽略了人家女兒願意不願意?
事實是人家也有戀人,本來和男朋友都快結婚了,這時候陳晨父母找到女孩,要讓她做自己家兒媳婦。
女孩父親去世後,那個家多年來一直都是陳家資助,才讓女孩順利的考上大學,參加工作。和陳家想報恩的想法一樣,女孩奶奶也覺得應該報答陳家的恩情。
就這樣,倆家家長相互“報恩”,武斷的要給倆人生拉硬拽往一起捏。
不隻陳晨不願意,那女孩也不願意,人家有男朋友。
後來陳晨找到女孩,倆人一聊都有意中人,這不是正好嘛,就各自回去給家長攤牌,但雙方家長都不相信。
還要硬拆散倆對,一定要他們結婚。
後來,鬨的厲害了,四個人一起私奔還是姍姍出的餿主意,姍姍說大家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如果陳晨和那個女孩確實產生感情了,她情願退出。
如果生活一段時間後,仍然覺得彼此才最和對方心意,就給這件事再和家裡老人溝通,老人也不能一點道理都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