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
柳蓁蓁和寧暖暖同年,今年也不過二十五歲,被個小包子喊大嬸,當場臉就漲紅成豬肝色了。
她本就不打算放過這女人,現在眼見著這女人帶的兒子嘴巴也這麼賤。
她更不可能善罷甘休了!
“來,我們把鞋子的事了了。”柳蓁蓁雙手環胸,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態勢:“我這雙鞋是Ada設計的限量款,被你這一踩,鞋頭都踩變形了,我要你賠償我,不賠你彆想走!”
Ada限量版,六位數吧。
但是踩一下就變形?不能穿了?
柳蓁蓁還真是和當年一樣,在男人麵前如綿羊般溫柔可愛,在女人麵前市儈強勢,斤斤計較。
六年了,柳蓁蓁還是當年的柳蓁蓁。
可是,她寧暖暖卻絕不是當年那個隻願相信彆人美好一麵的傻白甜了。
“賠?我不賠。”
“你不賠,我就報警。”
“隨你。”
柳蓁蓁見寧暖暖不見棺材不掉淚,當真報了警讓警察出動。
沒多久警察就到了,柳蓁蓁馬上就換了一副受害人的模樣,指責寧暖暖有多凶多橫,自己又是多無辜無辜。
隻是民事上的糾紛,警察也很頭疼。
“你這鞋多少錢?要人賠?”
一聽警察問這雙鞋的價值,柳蓁蓁炫富的癮兒又上來了:“這可是我未婚夫送我的限量款高跟鞋,一雙價值要小十萬了。
我本來是想著隻要她道歉就好了,誰知道她偏要說我這是雙破鞋,說我隨便報警,她根本不把你們警察同誌放在眼裡!
她越是這樣,我越是要她為自己犯過的錯誤買單。”
什麼叫顛三倒四?
這就是!
警察同誌皺著眉頭:“小姐,你沒給人道歉不太好,賠償她開的價是高了點,你多少也該賠點意思意思……”
“不是讓我為我的錯誤買單嗎?”寧暖暖的眼眸又黑暗又冰冷,嘴角卻勾起一絲淺笑:“那成,警察同誌在這裡做個見證,這雙鞋我以市場價付給她,免得她抵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