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的吸鼻子,將眼淚逼回去。
十一點鐘,接親的車子,猶如一條蜿蜒的巨龍,緩緩駛來。
氣氛一下子就躁動起來。
這場婚禮注定驚動全城。
這場婚禮,所有的細節都有,唯一的不足就是沒伴郎和伴娘。
陸慕沉這邊倒是有。
但是溫楨楨這邊比較要好的就慕菲菲一個人,而且慕菲菲已經結婚了,不再適合做伴娘。
而且她覺得,能當自己伴娘的一定是很要好的,會真心祝福她的,如果為了湊數,去找幾個人當伴娘,這不是她想要的。
於是沒有安排這一環。
也因為沒有伴郎,所以陸慕沉接新娘子,也就順利了,沒有人為難他。
陸慕沉身著經典的黑色西裝,沉穩又挺拔。
溫楨楨抬頭,就看見門口進來的人,他被籠罩在光暈裡,讓她看不真切他的樣子,隻有一道欣長偉岸的輪廓!
他慢慢走近。
她看清楚了他的臉。
陸慕沉逆著光而來。
滿眼隻有她。
“我來了。”
一句話,再次讓溫楨楨紅了眼眶,可是眼裡都是笑意。
她的頭發盤著,沒有過多的裝飾,隻有一頂皇冠,簡約而大方,耳邊幾縷碎發,平添了幾分女人味,此刻她半是閃躲,半是害羞的樣子,好看極了。
慕菲菲穿著粉色的斜肩小禮服,走過來,手裡捧著放著鞋子的盒子。
裡麵的高跟鞋是定製的,為了撐起婚紗,是高跟的,所以過程得小心翼翼。
畢竟現在溫楨楨大著肚子。
懷著孕結婚,大概,也是一種美滿吧。
被嗬護著的感覺,還是很有幸福感的。
要說幸福感,大概是陸慕沉更多一點吧,畢竟,娶的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
一個妻子,一個孩子。
陸慕沉單膝跪在溫楨楨麵前,拿出高跟鞋,她的腳不大,穿36碼的鞋。
他從婚紗下,拿出溫楨楨的腳,她的腳小巧,皮膚也白,用纖纖玉足來形容也不為過,穿進高跟鞋內,連通腳趾的近筋脈就在腳背上繃露出來。
鞋子穿好,兩人視線交彙,一個深情脈脈,一個矜持羞澀。
這時溫皓勻走過來,說道,“彆誤了吉時。”
然後還把陸慕沉給搪到一邊去。
“不出這個門,我是主角。”
傳統婚禮習俗,新娘子出門,應該由新娘子的哥哥或者弟弟,背著或抱著送出門。
這個時候,新娘子的雙腳是不能沾地的。
溫皓勻不是溫楨楨的親哥哥,堂的也是可以代替的。
他彎身將溫楨楨抱起,對她說,“我送你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