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安信也吃完了麵條,他也沒有吃飽,又開始吃點心。
他聽著她說話,沒有插嘴,姿態很從容。
即使很餓,也沒有狼吞虎咽,他氣質淡然,一舉一動都十分優雅,有種紳士風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我們可以不認同,但是不要嘲諷。”安信抬眸對她說,“比如你喜歡穿裙子,並不能要求每個女生都喜歡穿裙子,其實是一樣的道理。”
以晴迎著他視線,沒想到他會說這樣的話。
可那是男生往臉上擦粉!!!性質不一樣啊。
但她還是點了點頭,換了個話題,“你幫我簽個名唄?呆會兒我上樓拿本子。”
“其實我真搞不懂簽名有什麼意義。”安信笑了笑,拒絕了,“不如合個影吧?”
以晴也展露了笑顏,她是開玩笑的,都成為生死之交了,還簽什麼名?簽名能賣幾個錢?而且她又不缺錢。
女孩兒抬眸瞅著他,一本正經地問道,“你願意配合我嗎?”
“配合什麼?”
她說,“去看你那個遠房表妹。”
“可不可以不再提這四個字?”安信攏起俊眉,“不是遠房表妹,以後就叫夢夢,好不好?誰和她有關係啊?”
“看來你也很討厭她。”
“反正談不上喜歡。”
“那就……和我一起去刺激她吧?”此時,盛以晴似乎有了一些想法。
安信問,“怎麼刺激?你想做什麼?”
她卻神秘一笑,“你去了就知道了!”
“那你什麼時候去?她現在人在哪裡?”安信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有點不冷不熱,夢夢的下場,他一點也不擔心。
他壓根就沒有想過為那個女人求情,不把她移交給法院都已經算是格外開恩了,她這就是違法的行為,就是故意殺人罪,嚴重的話是可以判死刑的。
“不知道在哪裡,等你傷好些以後,我們再去。”以晴說,“被我爸爸軟禁了,具體地址沒問。”
剛才在回來的路上,在直升機上,盛譽對安信說,讓他好好在領禦養傷,工作的事情都往後推一下,公司那邊會幫他安排。
……
李魁已經回到了天驕國際,在找到以晴的那一刻起,就停止了搜救。
他也總算是鬆了一口氣,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另外,頭版頭條愈演愈烈,各種版本都傳開了……
有一個最離譜的居然是——
安信和盛以晴殉情!
為了博人眼球,那些媒體真是什麼都可以寫出來!
他們覺得在這種時候,盛家的注意力都在打撈屍體上,沒有人顧得上新聞的事。
而且網友也不嫌事大,網上出現了這種評論,居然還有一些投票。
認為盛以晴配不上安信的成了一派,認為安信配不上盛以晴的又成了另一派。
李魁覺得事情根本壓不住……新聞裡報道的東西越來越離譜,還沒宣布以晴小姐死了呢,媒體就直接寫打撈屍體,實在太可氣了!
就算是天驕國際方麵發文稱以晴小姐獲救了,並沒有死,應該也不會有人相信吧?
現在的輿論導向被那些黑心的媒體引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