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前不久我閃婚了。”林冬冬沒想要瞞著蘇雪,隻是最近一直沒什麼機會告訴她,“我是已婚人士。”

蘇雪驚愕地瞪大眼,“天呀!你瘋了嗎?結婚這麼大的事說閃就閃了,這可是終身大事!”

林冬冬擦著還在滴水的頭發,說:“你也知道我最近手頭拮據,房租都交不起。結婚也是為了搭夥過日子,房租夥食費省了不少。”

蘇雪激動地差點沒跳腳,看瘋子似看著她,“難道你結婚是為了找房東和省那點夥食費?對方是什麼人,他會讓你白吃包住?”

“其實不是我主動要和他結婚,是他們家有祖宗規矩。一旦和女子有肌膚之親,就得娶對方為妻。”林冬冬解釋道。

什麼祖宗規矩!蘇雪覺得是那男的為了騙婚找得借口,說:“冬冬,你腦子進水了,這種理由也能信。”

說著她又想到了什麼,詫異地問:“你什麼時候和他有肌膚之親的?”

“哎呀,酒後迷迷糊糊發生過一次。”林冬冬立刻向她保證說,“不過閃婚是閃婚,我絕不會再和他有越軌的事。我們說好了,我幫他哄家人開心,他也會幫我,一年後還沒感情就離婚。”

蘇雪恍然明白了什麼,目光複雜地問:“你喜歡上這人了?他是做什麼的,是好人還是壞人,都了解清楚了沒?”

林冬冬連忙擺手說:“喜歡?絕不可能。他應該不是壞人,家裡環境還不錯,他的家人都對我很好。”

蘇雪看她否認得越快,就越證明她在心虛。

以她對林冬冬的了解,是不會為了省房租和飯錢就以身相許的,要不然在娛樂圈這些年還不早嫁富豪了。

在她看來林冬冬是喜歡上對方了,嘴上不承認而已。

蘇雪隻擔心她會遇人不淑,問:“你現在的處境,你那閃婚的老公知道嗎,他怎麼沒站出來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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