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咚”的一聲,李桂花倒地不起。
李大梁昨天去找他的富婆姐姐後就一直到現在才回來,他把事情跟富婆姐姐說了,富婆姐姐答應保他。
他終於放心了,隻要他自己沒事,他媽怎麼樣他已經顧不上了,畢竟是犯罪,對方又是雲家那樣的人家,他能怎麼辦?
到家就看見120在他家拉人,還有警察,他二話沒說轉身就走......
法庭上,有雲家提供的李桂花作案過程的視頻證據,她悉數認罪。
一方麵她害怕雲家對付他兒子,想用“好好配合”的態度向雲家賣個好,希望雲家放過李大梁。另一方麵,就算她進去了,她相信兒子會想辦法幫她減刑,讓她早點出來。
就是丟個孩子,孩子現在安然的回來了,她不信能判多重。
然而還沒等她得意夠,威嚴的法官口中就冒出了好幾條罪狀,故意傷害、虐待......她腦子嗡嗡的!
“罪、罪、罪......”
無數個形狀怪異的“罪”字在眼前飛舞!
還不等她辯解說自己沒虐待,就又聽到一句:
“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咚!”
她又一次嚇昏死過去,倒在被告席上!
李大梁在家屬席上也是一臉懵,本來他也想著要是判個幾年他就找富婆姐姐想想辦法。
二十年的話,算了吧!
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