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
雲逍轉過身,向董縣令問道:“胡大勇因工死亡,水泥廠理應撫恤賠償。縣尊大人,依律應當賠償多少?”
這可把董縣令給難住了。
大明律令上,並未明文規定需要賠償多少。
想了想,董縣令豎起一巴掌。
“五十兩?”
“一條人命,難道隻值五十兩銀子?”
雲逍眉頭一皺。
董縣令張了張嘴巴。
他本來是說賠五兩銀子的。
這已經是極為合理了,畢竟胡大勇是自己掉到水泥窯裡燒死的。
即使當時把他給救出來,保住了性命,反倒會成為家裡的拖累。
董縣令道:“不如雲真人與苦主商議,隻要苦主答應即可。”
雲逍朝胡王氏說道:“五百兩,你看是否合適?”
五百兩銀子,對他而言根本就不算個事。
他也不是舍不得多給,而是不敢。
口子開的太大,會留下巨大的後患,甚至會讓很多人鋌而走險,引發更多的人命案。
況且五百兩銀子,在這時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放在後世,相當於三十多萬軟妹子。
按照此時的物價,這已經是一筆巨款了。
胡王氏嚇了一跳,連忙擺手道:“不要銀子,我隻想給孩子他爹要個說法,一文錢都不要......”
“那就此說定了。”
雲逍打斷胡王氏的話,接著又道:“至於你丈夫的公道,自有王法!”
然後他朝董縣令說道:“胡大勇之死,按照殺人案來審理,希望縣尊大人能秉公斷案。以後但凡遇到此類事情,都以此案為標尺判決!”
董縣令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