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7章(1 / 2)

第1257章

太祖朱元璋提倡重典治世。

在修訂《大明律》的同時,為防止“法外遺奸”,老朱將其親自審理的案例加以整理彙編,並加上因案而發的“訓導”,作為訓誡臣民的特彆法令頒布天下。

這就是《明大誥》。

《大誥》具有與《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對於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處罰。

大誥中開列的刑罰,如族誅、梟首、斷手、斬趾等等,都是漢律以來久不載於法令的酷刑。

老朱更是挖空心思,想出種種前人未有的酷刑。

挑筋、斷舌、抽腸、淩遲......光是聽聽,就讓人毛骨悚然。

老朱尤其痛恨貪官,因此《大誥》主要是針對貪官汙吏。

凡是查證屬實的貪官,若是被判為流放、杖責,那簡直是祖上積大德了。

梟首、絞刑,甚至剝皮、淩遲,這些都是基操。

《明大誥》雖然被老朱拿來專門懲治貪官汙吏,然而對於一些罪大惡極的士紳和百姓,同樣也適用。

《明大誥》在大明空前普及。

普及到什麼程度?

每戶人家必須有一本大誥。

科舉考試也將大誥內容列入必考項目。

按照謝家的所作所為,依照《大明律》,多少還有些活路。

可要是按照大誥來處置,不能說是生機全無吧,也隻能是寸草不生。

並且想輕鬆地死,都成了奢望。

最起碼濟寧謝氏十三親房,無人能夠幸免。

“雲逍子,我謝家並未得罪於你,你為何如此處心積慮,欲置我謝家於死地?”

跪在地上的謝翰采,含恨看著雲逍,聲音和眼神中透著無比的怨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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