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玉也是個女的,力氣不大,推得不遠很正常。”

這個問題林曉自然想到了,她讓人把若玉帶上來,舉起她受傷的手道:

“若玉的手就是最好的證據。”

若玉的手背被抓傷得很厲害,現在還沒完全結疤,還有她手臂上那快被撕碎的衣服。

林曉道:

“小梅能在若玉的手上留下那麼重的傷,撕下那麼大一塊衣服,他們之間的推搡肯定是很厲害的,小梅極力弄傷若玉,那麼若玉怎麼可能隻是輕輕一推就推下小梅呢?”

力氣小構不成這麼重的傷,力氣大那小梅落地點則不符合。

可以說,小梅這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林曉又道:

“我一再強調,不論從前種種口舌紛爭,利益爭劃,現如今諸位都經曆了大變動,對以前的事應該看開些。如今你們還有些家產,大家和睦相處,好好把日子過下去這才是要緊。又為了什麼當家什麼家私,吵鬨不休罷了,還要弄這種手段陷害他人,你們如此,回頭公主府的人得到消息,隻怕是大家真的過不好了!”

林曉道小梅的事她一定會嚴肅處理,以儆效尤,以後再有惹是生非的,心懷不軌的,統統送交官府。

現在的林曉儼然是這個莊子的實際主人,是比宗族族長還威嚴的存在。

回到劉家,林曉念在小梅還傷著,等她病好再移交官府,罪名是陷害殺人。

暗衛在管家屋子裡發現了點屬於小梅的香豔的物品,但是林曉並不打算告他們一個私會的罪名。

小梅隻是劉莊頭買來的,二人不構成婚姻關係,林曉壓根不覺得小梅尋找另一個感情歸宿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她錯就錯在為了一個岌岌可危的家,還要如此陷害人。

至於人傑,顯然他也是個幫凶,會以同謀罪處置。

十二道:

“哪有孩子見親娘被害,不喊救命,光想著讓人去抓凶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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