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她早就放出風去了,隻要補上虧空,改過自新,她就放他們一條活路讓他們走。

林曉是一個法醫,依法做人,法律怎麼規定的就跟著法律走,但是大鳳法律也有很多條例她不讚同的,這些還有待商榷。

可沒想到,有的人給了他活路他還不肯走,偏偏要尋死。

林曉表示:

“按照大鳳律法......”

她看一眼跪在麵前的人,道:

“有預謀殺人但還沒來得及實施的,坐三年大牢。已經實施受害者受傷沒死的,嫌犯要判絞刑。實施了並且成功了的,嫌犯則要殺頭。”

“你們說說,你們該怎麼判?”

這些人此刻都嚇得快尿褲子了,哪裡想得來這個?

十五道:

“他們已經動手了,那就該判處絞刑。”

又有人道:

“可是縣主沒受傷啊,那是不是改坐牢?”

十五反駁:

“不對,坐牢是預謀還沒動手的,他們動手了,應該判得比坐牢嚴重。”

另一個道:

“有道理,那就是該死,但不能用絞刑。”

又來一個問:

“那應該怎麼個死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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