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她早就放出風去了,隻要補上虧空,改過自新,她就放他們一條活路讓他們走。
林曉是一個法醫,依法做人,法律怎麼規定的就跟著法律走,但是大鳳法律也有很多條例她不讚同的,這些還有待商榷。
可沒想到,有的人給了他活路他還不肯走,偏偏要尋死。
林曉表示:
“按照大鳳律法......”
她看一眼跪在麵前的人,道:
“有預謀殺人但還沒來得及實施的,坐三年大牢。已經實施受害者受傷沒死的,嫌犯要判絞刑。實施了並且成功了的,嫌犯則要殺頭。”
“你們說說,你們該怎麼判?”
這些人此刻都嚇得快尿褲子了,哪裡想得來這個?
十五道:
“他們已經動手了,那就該判處絞刑。”
又有人道:
“可是縣主沒受傷啊,那是不是改坐牢?”
十五反駁:
“不對,坐牢是預謀還沒動手的,他們動手了,應該判得比坐牢嚴重。”
另一個道:
“有道理,那就是該死,但不能用絞刑。”
又來一個問:
“那應該怎麼個死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