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她狀告清河公主、賈樟殺害林震山,為了要一個公道,最後接受了聖上的處置。

她不是“接受”,是“服軟”

林曉知道自己沒有能力要求清河賈樟跟其他的普通人一樣為謀殺一條人命而付出同樣的代價,而且她割舍不了霍青山。

最後她對霍青山的選擇而“欣慰”並且陪他一起去了綿州城,甚至還成了一段“佳話”

可這不是她要的公道,這不是她要的正義。

普通人殺人犯法,殺頭坐牢或者去開山采沙,苦不堪言,

而霍青山流放期間,除了最後幾個人因為榮王的事去辛苦了幾月外,其餘時間都是和林曉風花雪月,林曉也隻在開始的時候糾結了一段時間,然後就順其自然了。

清河守陵不過應景,賈樟所處的端州雖然偏遠環境一般,但是誰又能短得了他呢?

既然林曉當年服軟了,那麼她現在就沒有資格去讓今日的紅嫁衣案凶手認罪服軟。

可能會有人要說,霍青山當年是在襄王謀反案立功了的,將功補過免起死罪,又感念他一片孝心從輕發落。

嗬,難道程家就沒有立功嗎?

這滿朝文武,誰家仔細找一找,沒有功勞還沒有苦勞嗎?

大鳳律法嚴明,律治清嚴。

可是製定法律的人,誰能夠去讓他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呢?

隻有皇上可以。

皇上想保的人,誰敢得罪?皇上不想留的人,一身清廉也能給你安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現在秋日,可是秋老虎還烈,晚上風不涼夜不冷。

卻抵不住熱血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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