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年幼無知,留在此處恐打擾縣令休息,不如我先帶他們去洗漱一番,明日再來叨擾縣令大人。”

縣令也說好,又問林曉在何處下榻,還命人好生互送他們回去。

林曉讓店家燒了一大桶水,讓人給孩子們洗澡,又準備了點飯菜給他們食用。

他們歇息了一晚,次日一早便有衙役來請他們,縣衙裡頭已經把這些人的親戚統統帶了來,讓孩子們認親。

縣令斥責那些親戚,收了撫恤金竟然還將孩子趕出去,本該將他們抓起來服苦役的,隻是念在孩子年幼需要人看管,故免罪等等。

事情到此本該了解了,林曉卻又道一聲慢,問起來他們以什麼為生,收入如何,怎麼還能把錢拿了還把孩子往外趕。

人皆以種地打獵畜牧為生,日子勉強能自給自足。

至於說到孩子,這些人就瘋狂地說自己可憐等等,表示養孩子實在費錢,這十貫錢用不了多久就都在孩子上花光了,他們迫不得已才把孩子送去慈幼院,奈何慈幼院不收,他們也不能眼睜睜看著孩子餓死,隻好狠心讓孩子另謀出處了。

好一個另謀出處。

十貫錢也可以換到幾兩銀子了,按照現在的田價,縱然京畿地貴,不普通田也能買幾畝,或者多買幾石米,怎麼就要另謀出處了。

縣令勒令他們把孩子帶回去好生照料,申明他不日會去視察,若再敢將孩子丟了定要把他們給抓起來大幾十板子。

林曉又道:

“等等。”

她看著孩子和大人,心想要是他們把孩子賣了又找誰說理去?

大人們紛紛露出害怕的樣子,林曉又問:

“你們好生照顧孩子,後福無窮。”

看著眾人遠去,林曉還有許多問題要問,但是她好像沒有權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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