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去軍營待過?是哪個軍營,做什麼,負責燒水還是暖床啊。”

麵對士兵的哄笑,林曉沒打他真是自己脾氣好,她將自己的戶籍文書拿出來道:

“定州營,家屬隨行。”

校尉兒子裝模作樣的把戶籍路引拿去看,林曉知道他不會真看,道:

“我乃栗山縣人,名林曉,今年二十七歲,永光十五年入朝鳳,十六年去綿州,十八年再入朝鳳,被冊封嘉平縣主後賜婚霍青山。”

當然她現在不是縣主了,可她在法律意義上依舊是霍青山的妻子。

這些在文書上不會記載詳細,但是姓名年齡籍貫婚配都是會標明的,林曉隻是讓他知道的清楚點。

校尉兒子果然聞言色變,林曉將東西奪回,要是這貨把她戶籍燒了那她真就成了流民了。

林曉道:

“我曾在定州營隨軍數月,你說得規矩我可從來沒聽過。怎麼蘭州營是因為有你爹在,便與眾不同了嗎?”

校尉兒子心裡飛速盤算該當如何,他冷笑道:

“你胡編亂造什麼,右相的妻子怎麼會和男人到了這兒!你騙人騙到我頭上了!”

林曉道:

“我去哪兒自有我們的考量,輪得到你管?”

“今天我有戶籍路引在此,皆可證明我身份,此處離蘭州營尚有百裡,你敢無緣無故捉拿我去審問,不要命了嗎?”

校尉兒子也慌了,林曉心卻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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