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的很像不說,甚至這會兒開始煽情起來。
他一哭,她就成了那個欺負人的女兒,甚至變成打人的對象。
這就是絕殺。
掀起陸晚晴初印象,那草包在外麵惹了多少禍,可侯府都沒說什麼,甚至沒有把她趕出去,換做是彆的家,早就管著不讓出門丟人現眼了。
這短短幾句話連李大人都深同感受,這會兒也跟著質問陸晚晴。
“被告陸晚晴,訴狀上還寫著你曾經差點燒了祠堂,甚至弄傷過父親陸秋仁,此事當真?”
此事是真的。
陸晚晴無法撒謊,在對待陸秋仁她永遠無怨無悔,即便是在這個時空,她這樣做確實不道義,可也是事實。
“稟告大人,這些都是事實。”
她沒有狡辯,大大方方承認,承認這些事情都是自己做的,也沒有任何隱瞞。
此話一出,在場所有人喧嘩,甚至指向慢慢偏向陸秋仁他們,先帶入為主,已經無法直視陸晚晴了。
既然陸秋仁用這個說話,陸晚晴也願意扯出其他的事情來。
“大人!當晚,民女的妹妹引 誘戶部尚書王大人的兒子王釗來到草民的院子,還想玷汙民女清白,這件事如何算?”
“好在民女沒有喝下那肮臟藥,而是慌亂逃跑,最後王釗玷汙的是妹妹,父親知道後第一件事便是給了民女一巴掌,甚至還讓民女去祠堂罰跪。”
“不錯,若這也是一種規訓的話,那麼我也要問問眼前的父親,王釗死在侯府的時候,父親是如何做的呢?王大人來到王府的時候,父親又用多少銀子賄賂了王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