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最多就是落一個“知情不報”的帽子。
重點:知情不報通常隻是一種消極的不作為行為,如果沒有進一步的包庇行為,就不會構成犯罪。
而包庇罪是指明確知道是犯罪的人,卻還給對方提供了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犯罪行為。
所以,李長平沒有觸犯法律。
但傅淵並不相信,這一切會和他全無關係。
即便真沒關係,但他肯定知情。
為此,他不覺冷冷笑了笑。
李長平聽得笑,轉頭瞅了一眼,一臉坦蕩地說道:
“我是喜歡你媽,我也曾承諾過你媽,一定要讓傅家所有人付出代價,但是,我隻會讓他們受到法律的製裁。不管你信不信,事實就是如此。
“我沒做過犯法的事。也沒指使過任何人去犯法。我和鄭臣恩、江颺私下見過,這不能代表什麼。”
反正就是問罪不到他。
這人,是何等之精明。
傅淵知道,他是不可能承認那些事和他有關的,而他和謝歡,今天之所以叫破,不是為了要控訴這個高官,但為了另外一件事:
“市長有沒有參與,現在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想知道我和謝歡還有一個兒子,這個兒子,我要到哪裡去找回來......”
今天,他們夫妻布這麼一個局,一是想把真相弄一個水落石出,第二就是,他們想要把兒子的下落查出來。
“你問錯人了,這事,我不知道。”李長平淡淡回答道。
秘書長則附和道:“對,這事是鄭臣恩辦的。我也不知情。”
“江颺呢?他知道嗎?”謝歡追問。
他們說這些隱情時,完全不提及江颺。
秘書長一臉正色:“這些事,從頭到尾,江颺從來沒參與過......他對傅家的產業根本不感興趣,他認祖歸宗,隻是一個意外。”
嗬,好一個意外。